为确保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全面、准确贯彻实施,从机制和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建立强有力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促进国税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模范地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县国税局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在全系统推行廉政制度执行公开问责制度,努力构建廉政制度执行效果评价新机制。
一、基层国税部门推行公开问责的重要意义
1、实施公开问责有利于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移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见界限的地方才休止。”税收管理员是税收政策的终级执行者,如果对税收管理员不加严格约束和规范,那么就会滋生不依法治税,甚至以税谋私、以权谋私现象,这势必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损失。实施问责制度,有利于变粗放式管理为集约式管理,让广大国税干部权责统一,切实担负起岗位职责,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依法增强问责的力度,有利于改变“行政不作为”。因此,要规范税收管理员行为、防止违法乱纪,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必须增强其责任心,建立系统完善的问责体系。
2、实施公开问责有利于建立和谐税收关系。实施问责制是强化和明确责任,改善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实施问责制就是要强化国税人员对纳税人的责任心,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执法亲民、高效、廉洁,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纳税人合理需求应予满足的理念,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实施问责制,将权力与责任追究挂钩,有利于强化税收管理员的“责任人”意识。近来,总局和省局都要求基层国税机关把纳税服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把纳税服务贯穿税收管理全过程,全力打造服务型国税机关;以设立专业化纳税服务机构为契机,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实现服务与管理有机融合、征纳双方互信共赢,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建立健全问责制度,通过对干部失职失误行为做出硬性的制度约束,疏通“能下”的渠道,最终达到“能者上,庸者下”的目的,形成良好的能上能下、新陈代谢的用人机制,有利于营造风正气顺的工作环境。
3、实施公开问责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工作中,部分税收管理员不同程度地存在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影响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要立足于“建”,更要下功夫“管”。如何让制度入耳入心入脑,如何让制度得到更为有效的执行,使制度成为广大国税干部的行动指南,有效办法之一就是实行问责制,以问责为主要手段,加强对国税干部执行廉政制度情况的监督,强化问责追究,使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在第一时间受到追究。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切实防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责不负的不良行为。增强税务干部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好各项本职工作。
二、**县国税局公开问责的基本做法
1、突出重点,选准公开问责内容。针对执行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国税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对国税干部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公开问责。一是概括式问责,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与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相关的各项规定;与落实国税中心工作相关的各项规定;上级机关明令禁止的制度规定;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保护纳税人利益的相关规定;税务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其他反腐倡廉制度方面的规定。二是列举式问责,主要有十种情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