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从根本上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二是加强整顿规范。对收费不合理、名称不合规、服务不到位、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按制度要求及时整改,促进规范。三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政府和管理部门要强化管理和服务理念,加强政策研究和指导,不为中介机构招揽、指定业务,不发生经济往来,为中介活动创造宽松环境。建立中介机构统一管理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和宏观管理。
二、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快立法步伐,推进中介组织管理法制化。建立完善中介组织建设和经营活动相关制度,着重对执业过程的关键部位、重点环节、服务手段等方面配套制度的建立,力求制度无缝衔接,形成严密的制度管理体系,用制度制约和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二是完善准入机制。制定和执行全国统一的资质审批标准和条件,严格政策规定,严把审批关口,牢牢把握中介机构执业资格,确保服务质量够档次、经营能力上水平。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管理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全面掌握中介机构的执业情况,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主动给予政策指导。四是严惩违法行为。对于超范围经营、提供虚假鉴定、违规收费、欺诈执业、垄断经营、恶性竞争、行贿受贿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并按法律、纪律规定从严处理。五是改进管理方法。建立和推行中介机构诚信制、黑名单制、资质升降制、执业情况公开制等制度。探索和运用科技手段,研究电子网络管理办法,实行网上推介、网上服务、网上监管、网上公开,实现中介活动阳光运行。
三、发挥行业自律功能。一是大力推进
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为政府管理的得力助手的作用,不断增强中介机构的组织性和自我约束性。行业协会应发挥协调沟通作用,互通信息、交流经验、传授业务、协作配合、相互监督,使中介机构在和谐中竞争,在竞争中提高。二是积极开展调研活动。注重对中介市场新问题、新情况的研究,努力探索新形势下促进中介组织发展的新举措,主动积极地向政府和政府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三是制定和完善行业自律规定。以诚信执业、合法经营为目标,以行业特点为基础,建立健全各行业自我约束、自我惩戒、自我规范的自律性规定,完善自立、自强、自律的运行机制。加强行业规程教育,提高执业自律意识,遵纪守法,端正行为,廉洁经营,净化市场,不断提高自身公信力和竞争力,维护中介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改善市场发展条件。一是制定中介市场发展总体规划,为中介组织提供宏观指导。依据国家政策,结合各地实际,对中介机构从发展目标、行业规模、结构设置、资质标准、业务要求、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科学、全面的总体规划,使中介机构发展的方向明确,推进有序。二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为中介组织提供智力支持。政府和管理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应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政治理论、法规知识、业务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思想修养、业务水平和经营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品行端正、业务精通、敬业心强的高素质中介队伍。建立健全人才交流和使用机制,注重人才引进,优化队伍,壮大组织。打破地域观念,增强中介业务的合作与交流,取长补短,促进提高。三是实行政策扶持和提供物质服务,为中介组织提供环境保障。在技术创新、资金使用、市场开发等方面制定和落实一定的优惠政策,给予中介机构必要的政策扶持和物质帮助,引导和推动中介机构增强市场竞争活力。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加强环境综合治理,使中介机构在秩序井然、行为文明、气氛宽松、社会和谐的良好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