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形式也不断得到创新,送法下乡、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汇演等,都吸引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仅近三年来我局联合县委普法办先后组织了全县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基层人民调解员等大规模的学法培训十余次,组织全县公职人员学法考试1139人次,全县10余万普法对象接受了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在不断提高,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正在逐步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
其次,优化服务,注重质量,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营造优良环境。近年来,我局组织协调或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围绕党委政府工作的中心,以民为本,走“近民、便民、为民”之路,为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近年来,我们根据行业特点,先后组织了法律服务行业集中教育整顿、律师队伍执法执纪教育整顿、规范现场监督公证和公证质量大检查等活动,开展了“依法执业、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讨论,推行了公示制度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评查考核制度,建立了公证处内部管理、公证处主任和主办公证员责任制。通过强化管理手段和途径,健全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了行业的管理职能,建立和提升了行业的自我管理机制和自律意识,优化了律师的执业环境,保障和促进了法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以民为本,规范管理,抓好法律援助工作,为社会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援助事业是一项造福人民,向社会贫弱群体提供平等法律保障的公益事业。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的不断发展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局在这项工作上积极开拓,取得了显著成绩,2000年,我县被临沧地区行署司法局确定为法律援助试点县。自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业务管理日渐规范,案件质量显著提高,援助中心设立几年来,组织各法律服务机构先后为116名急需法律帮助的贫弱人员提供了无偿法律援助。2009年,为响应司法部、中央文明办等六部委《关于开展“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大型公益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这一公益活动,共捐资2700元,为法律援助事业奉献了一份爱心。同时,推出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组织指导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努力为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弘扬了法治精神,维护了法律尊严,真正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蓝天。
第四,强基固本,创新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从2002年开始,我局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以作为争地位、争创人民满意”的要求,在全县各乡镇逐步开展了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提出了用几年时间建设基层司法所规范化的目标。三年的创建,使我县基层司法所发生较大变化,不仅管理体制逐步理顺,而且软件硬件建设也在逐年改善,使司法所基础设施得到优化,业务文书进一步规范,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截止2009年底,我县共有3个司法所和4个司法助理员被省司法厅分别命名为“百佳司法所”和“百佳司法助理员”称号。
人民调解被称作“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近年来,我局在健全调解网络、提高人员素质上下功夫,在县范围内形成了以司法所为龙头,以乡镇调委会为骨干、以村、厂矿企业调委会为基础,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调解网络。乡级调委会达到了“五有”、“四规范”(即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牌子、有印章、有档案、有统计台帐,规范组成人员、工作制度、调解程序、调解文书)。近三年来,全县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09件,调处成功1533件,调解成功率95.6%,防止民转刑案件47件,制止并调处群体性上访39件476人,制止群众性械斗29件,有效地把大量的矛盾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