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和各工商所分别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在显著位置设立了意见箱并 公布了举报电话。对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采取了按照制度规定自我查、收集社会意见重点查、面向社会各界开门查、组织检查小组逐个查等方式进行明查暗访。同时,从景区各个单位聘请了25名社会监督员,对监管执法行为的效率、公正性、廉洁性进行社会监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是效率监督。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分局通过有效监督,确保了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ab角工作制等制度的落实。通过实施工作日志报告制度、对办照业户进行回访、对被处罚对象回访等措施,杜绝了因作风拖沓、效率低下而损害管理对象(相对人)正当权益等现象的发生。实行了“行政办理,纪检介入”的方法,强化了对投诉处结工作行政效能的监察力度。
二是公正性监督。效率是行政的核心,而公正的行政同样重要。为此,分局始终坚持“效率与公正并重”的执法原则和工作标准。严格实施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市场执法不作为追究制、法制工作“一票否决制”、执法检查制,将监控的领域扩展到登记、监管、收费、办案等各个环节。为防止执法办案人员在实施处罚的过程中滥用自由裁量权,分局成立了一般程序案件自由裁量权裁定小组,将行政处罚金额1000元以上的行政案件交裁定小组裁定,确保了行政案件的公正性、合理性。
三是廉洁性监督。分局在制定完善各项廉政制度的基础上,组织干部职工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在年度考核中增加“廉”的比重。在队伍中建立了自律机制,实行了廉政保证金及管理保证金“双金”制度。针对工商系统机构改革后小局大所的格局,分局在各基层工商所配备了兼职纪检监察员,明确了职责、工作范围和重点,使纪检监察工作与基层工作同步开展,强化了行政效能监察力度。分局还组成暗访小组,对各单位执行省局“五项禁令”、国家局“六项禁令”情况及时跟踪监督。通过这些措施的实行,确保在全局形成了一个弊敛风清的氛围。
三、抓优质服务,为景区文明建设增砖添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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