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和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在区司法局设立了公室,并增设了“社区矫正管理科”。全区20个镇(乡、街道)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部分乡镇和街道还积极改善司法所的硬件设施,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451个行政村和44个社区居民会都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了社区矫正工作二级三层次的组织网络。区政府还要求各镇(乡、街道)建立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不低于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总数人均2000元),以保证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加强工作指导。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衔接、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将全区20个镇(乡、街道)划分为5个片组,抽调区司法局各科室部分人员和市司法局派驻的监狱干警共21人相应设立5个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分片指导各镇(乡、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由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五位法律专家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专家咨询组,主要为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检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专家建议;结合实际,研究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问题,探讨提出立法意见。组织各司法所负责人和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到外地参观学习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增强感性认识。同时还组织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还参加了省厅举办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三)规范工作程序。在通过深入基层调研、组织学习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我们又在探讨、分析现阶段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措施、方法和难点的基础上,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确定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统一印制了社区服刑人员首次谈话笔录格式、《社区服刑人员须知》及各种表式,并印发了《社区矫正工作指南》,以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司法所内部档案、台帐工作。
(四)落实矫正措施。除个别在外地经商的社区服刑人员外,各地对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普遍进行了首次谈话教育,包括罪错认识态度、家庭基本情况、社会交往状况、工作生活和困难要求等内容。使他们感受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社会化教育的亲情感,促进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各司法所根椐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了个案矫正方案,并指定了以亲属为主的监护人,加强平时的监督与联系。同时,各镇(乡、街道)在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必须每月进行一次思想汇报外,能因地制宜,确定敬老院、村居活动室、公园等场所作为社区服型人员公益劳动基地,并采取集中与分散自由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符合劳动条件的人员参加每月2个工作日的公益劳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教育效果。
五、努力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一)律师、公证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一是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我局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锐意开拓服务领域,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机构职能作用,着力在服务领域上、服务质量上、服务方式上有新突破、新提高。几年来,切实抓好了转制后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狠抓了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加大了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并积极为律师、公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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