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上门征求意见等形式,征求他们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通过开展这些活动,较好地解决了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了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整体形象,在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开展的行风评议中均名列前茅,群众的满意率在90%以上。建局以来,全系统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案件。
二、加强“第一道防线”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基层司法所及调解中心、人民调解组织是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工作。几年来,他们将此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基础工作的各个方面,在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和功能发挥上实现了新的突破。
一是狠抓组织规范化建设。2003年,他们在*市率先对司法所实行了收编管理、首家开展了竞争上岗,在此基础上,重点加强组织机构的规范化建设,调整充实、教育培训好队伍,加强工作管理和指导,提高司法所、调解中心和人民调解的规范化建设水平。连年来,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投入180万元,加强了司法所硬件建设。目前,全市12个镇(街)司法所均达到每所3至4人,办公面积都在150平方米以上,北沟司法所达360平方米。每个所都单独设置了司法所长办公室、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工作室、“12348”值班室、调解庭等,配备了满足工作需要的微机、传真机、通讯、交通工具等,实现了办公室自动化。90%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要求。今年3月,北沟司法所被省司法厅授予“模范司法所”。强化镇(街)、村(居)调解中心和人民调解建设,目前,全市12个镇(街)均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规范的调解中心,100%的村(居)、学校,95%的企业都建立了调委会,配备专职调解人员。有相对固定的调解场所,并做到印章、标识、调解文书、调解员证、统计台帐“五统一”,由市司法局统一制作发放,总计投入8万余元。
二是狠抓业务工作规范化。指导各司法所、调解中心和镇(街)、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工作考评、业务学习、工作例会以及定期排查、业务登记、数据统计、档案管理、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重大纠纷逐级上报等各个方面的规章制度,实现了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有力促进了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程序》、《调解中心案件调处程序》、《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案件调处程序》、《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程序》、《12348解答咨询程序》、《统计报表程序》等共八个程序,避免了工作的随意性。抓好换届选举后的村(居)调委会建设,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调整充实了680多名公道正派、熟悉法律知识、热爱调解工作、年富力强的人员进调委会队伍,90%的调解主任由村(居)委会成员担任。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观摩、案例分析、参加基层法庭案件旁听、现场制作调解协议书等形式,对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去年以来,全市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纠纷2850起,成功调处2765起,调处成功率达到97%,防激化案件121起,连续三年实现“四无”。今年3月,登州街道调委会被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三是科学整合职能,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效能。积极整合、优化基层工作职能,构建基层司法行政服务平台,形成保稳定的综合优势,提高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效能。加强“12348”专线建设,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当好党委政府了解民意、重大决策的参谋和助手。去年以来,全市“12348”专线共解答群众咨询3156人次,接待来访2108人次,减少纠纷近402起。配合镇(街)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