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六复查年审自查报告
各级要认真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政府负责、分级治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治理体制,增强振兴我县基础教育的紧迫性和自觉性。
(八)不断优化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2—2004年间,全县共撤并了44个教学点,完小数由2000年的170所扩大到178所,所合并学校的663名学生分散到其它学校就读。
在有条件的乡镇学校,鼓励举办农村学前班,积极发展学前教育,让更多的儿童
(九)在稳步发展现有高中办学规模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十)严格教学治理,健全激励机制。按照人事制度改革要求,教育局根据我县实际,不断补充完善《彝良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彝良县教师治理实施细则》、《彝良县教育局关于全县教师结构比例实施意见(试行)》,这些方案、细则、意见等已在全县教职工中深入人心,教育教学治理及激励机制健全,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从教已形成气候。
(十一)安全工作。为维护我县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安全,从县教育局到各中小学、都调整充实了以局长、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及办事机构。遇有人事变动就及时调整充实,做到有组织、有领导。2004年,县教育局根据3月份与县政府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治理责任书》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在中、小学开展反邪教教育的通知》精神,要求在师生中开展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抵制邪教的活动。为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治理制度,县乡教育部门指导各学校对实验室、图书室、门岗、食堂、配电室、师生宿舍等部位健全和完善相应的治理制度,做到专人治理,责任落实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各级学校的职责,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治理好自己的人”,使学校安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2004年度教育局学校安全领导组分别与机关各股(室)、各乡镇中小学和县直各学校(园)等49个单位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作为年终对学校领导政绩及学校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评。由于将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工作议事日程,措施过硬,责任落实,有章可循,检查到位,从源头上消除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各学校未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普六”指标巩固提高情况
(一)普及程度
1、适龄儿童入学率
2004—2005学年全县有正常适龄儿童66360人,已入学65700人,入学率99。
2、在校学生辍学率
2003—2004学年初在校学生79940人,学年末在校学生79307人,辍学633人,辍学率为0.79。
3、残疾儿童入学率
2004学年度全县有7-15周岁残疾适龄儿童(视残、听残、智力)234人,已入学202人,入学率为86.3。
4、15周岁人口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
2004学年度全县15周岁人口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为98.3。
5、15周岁人口中文盲率
2003年末15周岁人口中文盲率为0.44。
(二)教师、校长
6、全县有小学在校生78936人,现有小学公办教师2472人,学历合格率为92.52;代课教师908人,学历合格率为88.77。教师配备率为100。
7、新补充教师学历合格率
1990年以来新补充教师2127人,学历合格2127人,合格率为100。
8、校长任职条件合格率
全县有小学校长178人,符合任职条件的
自查自纠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