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督查组。督促13个休渔乡镇成立休渔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休渔岗位责任制,实行24小时昼夜巡查,严格治理,并采取“水上查、岸上堵、市场管”等措施,加强监控;全局渔业执法人员从休渔开始(4月15日)九十天内双休日改为单休日,“五一”长假期间全站不放假,坚守岗位,确保治理有力度。据统计,三年休渔期共查处违规案件334起,罚款55575元,没收违规渔网1133片,没收缴获电瓶、升压器171只。由于休渔期间领导重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执法治理到位、部门配合到位,休渔区内各类违禁案件明显下降,基本达到“水上无违规渔船、水下无违规渔网、岸上无违规渔贩”,使整体休渔工作秩序井然。
(四).以保障农机安全生产为目标,强化农机监理
1.小型拖拉机登记上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农机局颁发的《拖拉机上牌目录》,我局农机监理站承办小型拖拉机的登记上牌、检验。在办理登记上牌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程序办事,遵循县级承办、市级审核把关的原则,严格按《上牌目录》的规定,逐项核对各项技术参数,认真履行登记检验职责,2003-2004年办理小型拖拉机登记上牌56台。2004年5月1日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施行,和7月1日《行政许可法》的施行,省农业厅下发了停止拖拉机上牌的文件,所以我们从2004年7月1日也相应停止了对小型拖拉机登记上牌。
2.小型拖拉机年度检验。在办理拖拉机年度检验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农业机械运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拖拉机运行安全技术检验暂行规定》进行检验,对重要部位如转向、刹车、灯光和连接等部位进行认真检验,为了提高检验质量,确保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有良好的技术状态,2004年和2005年我们向杭州市农机监理所借来
3.农机监理执法检查。2003年至2004年4月底,农机监理有上农村道路、机耕路对拖拉机进行执法检查的权力,从2004年5月1日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后,农机监理只能配合交警在农村道路对拖拉机进行安全检查。两年来,我们始终以教育机手、纠正违章为主,以督促机手参加培训、为机手补办手续为主,没有发生一起机手投诉的案例,2003-2004年上路检查1364人天次,检查拖拉机7731台次,纠正违章行为1297台次;今年,配合交警上路检查已有289人天次,检查拖拉机1658台次,纠正各类违法违章行为351台次。通过与交警的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
(五).设立行政执法举报电话,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2004年6月,我局开通了“96323”农业行政执法专线举报电话,受理有关农业违法案件和农业生产质量纠纷的举报和投诉,规范治理。“96323”开通以来,已受理农药、肥料、薄膜、动物防疫、兽药、蚕种等各类举报和投诉案件38起,涉案货值3.5万元,为投诉对象争取赔偿损失4.7万元。树立了农业行政执法的形象和权威。维护了农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农业生产的安全。
2004年8月又正式向社会开通渔政110,设立渔政举报中心(电话:0571-64815111),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度,接受全县干部群众的渔政举报。认真做好发案时间、违规水域作业方式等情况记录,做到有举报电话必须依法查处,以最短的时间有效地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极大地促进群众的护渔意识。
为加快反应机制,力促渔业执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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