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局行政执法评议自查报告
法评议同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六次全委会精神、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结合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百名农技干部联基地联大户送服务”等活动听取人民群众对农业(渔业)行政执法的意见。日前,农业局全体执法人
员的宣传发动、思想教育基本到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基本查找清楚,加强改进执法和队伍建设的思路、措施基本明确。二.农业(渔业)行政执法主要工作
我局的行政执法职能主要包括农业执法、渔业执法和农机监理。两年多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农业(渔业)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的协助配合下,在全县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国家农业(渔业)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能,依法行政,力求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积极宣传普及、严格贯彻执行农业(渔业)法律法规,妥善及时地处理违法违规案件,提高了依法护农(渔)、依法治农(渔)的意识和水平,为维护和促进全县农业经济持续、协调和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此同时,我局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及时取消了钓鱼证、植物检疫登记证、农机维修网点等3个项目的核准许可和兽药生产许可项目,取消了13项农机收费项目,另外又降低了2个收费项目。还完善落实了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开展了最佳案例与最差案例评选活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公正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几年来未发生冤案、错案。也得到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03年被省海洋与渔业局评为“全省渔业执法先进集体”,被杭州市农业局评为市级法制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和杭州市动物防疫工作先进单位,农机监理站牌证窗口被省农业厅授予“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2004年被评为“全省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先进单位”、“杭州市禽流感防治和动物防疫工作先进集体”。
(一).广泛宣传农业(渔业)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
1.强化农资经营人员培训,促进守法经营。为提高农资经营单位和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我局每年都举办农资经营人员经营培训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国务院《农药治理条例》、农业部《肥料登记治理办法》、《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治理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同时邀请专家给经营人员讲授有关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知识讲座,提高经营人员的经营服务水平。三年来共举办农药、肥料、种子经营人员培训班7期,参加培训人员1147人次。通过培训、考核、发证,依法确认经营主体,从源头上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提高了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促进农资经营单位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2003年以来,我局抓住毒鼠强专项整治活动、“两高”农药禁销禁用条例的颁布以及“四五”普法活动的机遇,充分利用当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通过媒体报道、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制作宣传横幅、知识竞赛、镇村骨干人员培训等措施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今年围绕“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利益”这一主题,根据省农专发[2005]15号文件精神,还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整个活动共出动服务人员1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700余份,群众参与人数1200余人次,咨询人数65人次,现场曝光假劣农资9个,现场推荐放心农资产品17个,现场接受投诉1起,现场展销放心农资200余公斤。增强了农资企业的守法诚信意识,造浓了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良好的氛围。
2.多形式宣传渔业法规,提高渔业资源保护意识。两年多来,我局不失时机地重点抓好二个环节上的渔业法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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