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自查报告
件。我县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劳动力外出打工较多,加上他们的法制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致使一部分童工赴外地就业,给他们身心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此,我局加大了协助外地劳动保障部门查处本县籍童工案件的力度。全年协助启东、扬州、靖江、江都、张家港、镇江等地调取童工户籍证明5份,协助遣送3名童工返回原籍,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3、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我县县内使用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建筑、玩具制作、制衣等行业,这些农民工中有一部分是年龄不大的青少年,而且工资报酬被拖欠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我局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大检查,重点对青少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查看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要求如实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检查登记表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起, 6位青少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拖欠金额累计为2309元,已经责令企业全部发放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当前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艰巨性,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根据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系统优势,创新形式,着眼实效,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不断推向前进,确保中央[2008]8号文有关精神得到全面落实。
2、进一步严格执法。深入全县各类企业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察检查权,指导督促各类用人企业贯彻执行对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指导企业完善规章制度,依法执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人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监督企业用工要依法办理用人登记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及时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全力保护青少年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自查自纠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