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是党和国家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也是维护稳定、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性措施,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确保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我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现将近一年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我局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摆上了重要的工作日程,与宣传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结合机关政治学习和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有关会议精神、文件。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
二、 深入宣传,提高认识
1、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平台,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就业前的技能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意义,用实际事例让全社会明白当前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关心青少年成长、关心青少年的思想道德问题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以进一步唤起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对急于外务工的未成年人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教育他们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必须要达到法定年龄后才能外出务工。
2.以特殊节日为宣传契机,积极开展广场咨询活动。以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综治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禁毒宣传日等特殊节日为载体,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对青少年“珍惜生命、远离毒品”、“关爱留守儿童”等宣传教育。
3、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重点,不断强化劳动法制宣传。针对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开展《最低工资规定》宣传周广场咨询活动,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送到企业、送到职工手中,全年送发宣传资料3000多份,真正做到了送法上门。二是编制印发《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农村青年外出务工指南》等各类青少年维权宣传材料5000多份,发放到广大人民群众手中,积极打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劳动保障法制环境,努力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都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执法,维护权益
1.严肃查处本地使用童工案件。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察,不断加大对辖区内各类用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工单位落实国务院的专项要求,杜绝各类用工单位使用未成年工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的要求,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发现有使用童工等非法用工行为时,坚决不予办理。同时还对企业和个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导督促企业认真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使用劳动者,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使用童工。2008年以来,我局没有为一份使用童工等违法用工合同进行备案,有效地从源头上制止了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为建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长效预防机制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2、配合外地查处使用童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