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我们十分注重制度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使之易于把握,便于遵循。从而真正把制度坚持好、落实好,不断推进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目前,已修订完善已有制度80余项,出台新制度13个。
为更好地服务基层,我们多措并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一是在广大党员中开展了“从我作起,提速提质,服务群众”教育和“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教育,实行了局领导接访日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根据实际需要,在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将机关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了进一步的修订完善。二是完善健全了《教育局机关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搞好人财物管理,做到按制度管人、按规则办事。三是按照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精简办事环节,加快办事速度,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对教育执法人员和教育干部进行集中培训,聘请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秀华作了教育形势报告,教育他们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微笑服务。
三、认真做好表扬优秀党员和发展党员工作
在今年“七一”纪念大会上,我局党组对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了总结,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进行了口头表扬。同时为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垦利教育信息网》上开辟专栏刊登了23名优秀党员教师的事迹,做到了用身边的人教育身边人。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个别吸收的原则,加强了对2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其中1名入党积极分子已列入发展对象,近日将进行组织考察。
三、做好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党员的帮助教育和组织处理工作
教育局党组在各党支部认真宣传落实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如何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进行教育帮助和组织处理〉等三个工作问答的通知》(东先组发〔2008〕25号)文件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政策,严格程序,严格标准,区别对待,积极稳妥地做好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党员的帮助教育和组织处理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没有发现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民主评议等次都在合格以上。
经过半年来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特别是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整改成果的不断巩固和扩大,使全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在提高认识上取得实效,增强了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各项工作的主动性和坚定性。二是在落实“立党为公、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