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局就业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续接社会保险关系,每推荐1人给予300元的一次性补贴。但是有些下岗失业人员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新的劳动合同无法建立;有些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不愿意为下岗失业人员签订劳动者合同;有些下岗失业人员想继续享受失业人员保险金、低保金等待遇,不愿意承认他们已实现再就业;有些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等。这些原因导致多数职业介绍机构在大量艰苦的工作后,很难拿到介绍成功的劳动者的合同,无法得到补贴,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
三、建议
一是加大省财政配套力度。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在原基础上适当增加配套比例,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全部享受补贴。二是简化社保补贴手续。对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只要为下岗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就允许其享受社保补贴,变目前的企业先缴后补为直补个人的办法。三是完善职业介绍补贴办法。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实行与工作实绩挂钩的考核奖励办法,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介补贴;对社会职业中介机构推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根据其工作实绩给予相应的补贴。
自查自纠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