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没有充分发挥自身作用。
(三)林业执法力量还很薄弱,主要体现在没有专门的机构,人员不足,有些林业案件和信访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对林业发展的新政策、新规定掌握得不深不透,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存在偏误。
(四)林业“三率”低的问题在部分县(市)区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探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造林机制工作滞后,造林管护和后续发展等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制约了我省林业工作的快速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已着手制定全局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按照查改并举的要求,制定了整改措施如下:
一、强化学习教育活动,夯实为人民服务的基础。在全省林业系统深入开展“三个代表”学习纲要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组织做好学习、宣讲、研讨、考试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弘扬刻苦学习、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林业行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要保证时间、地点、人员、效果四落实,做到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二、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继续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强化林业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针对大部分林业干部职工知识更新缓慢的实际,制定和落实好职工继续教育培训计划。通过讲座、考试、案例分析、现身说法等形式提高林业干部职工的技术技能和政策运用能力,减少或避免在实际工作中造成偏误。
三、扎实推行和落实承诺和践诺责任制。省局已制定了承诺践诺责任制管理办法,要求各市、县(区)林业部门要针对自己分解承担的践诺内容进一步具体化,操作性更强,并将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头,制定出具体的考核奖惩标准,切实解决好干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四、积极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一是对林业站、森防站、木材检查站和森林公安派出所等林业基层单位实行规范化管理。
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和重点林业工程管理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严厉打击滥砍滥伐、滥捕滥猎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积极探索造林管护机制,促进全省林业资源的合理增长。
一是积极探索和完善各级领导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强化对造林和林木管护的督查力度,把责任定实、盯死,每年对造林“三率”进行联查、通报,落实好《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造林机制,在全省积极推广“一预四包”和订单林业、股份制造林、大户承包造林、公司化造林等模式,用利益驱动机制调动社会造林护林的积极性;
三是积极开展林业资源评估和林地流转方式等方面的调研活动,形成有利于民营林业发展的政策等环境,保证谁造谁有,谁造谁管,谁造谁收益,实现土地使用权、树木所有权和收益权的三统一,形成依法治林的良好环境;
四是加大对各类林业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推进乡、村对林业政策的公开工作,让人民群众吃下定心丸,解除后顾之忧。
六、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切实解决林业宣传不到位和服务滞后的问题。一是组织林业干部职工开展“宣传林业职责,送政策入户”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经常进行林业专题报道;二是鼓励各市、县(区)电视台开辟林业宣传专栏,各级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