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等工作。
七、着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六大确立的宏伟目标,是新世纪头二十年的发展纲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
努力提高人民的收入。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的经济收入,不断改善人们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引导居民改善消费习惯,优化消费结构。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实施再就业工程,切实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广开就业门路。要通过大力发展个体私营工业、培植块状经济、开展来料加工、发展三产服务业、组织劳务输出、下山脱贫等措施,增加就业机会,吸引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重视劳务输出的管理和服务,努力扩大劳务输出,加强对农民劳动技能的培训,提高劳务输出技术含量,增加农民收入。
着力建设社会保障安全网。切实加强城镇职工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扩面工作。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抓好城镇失业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稳步推进农村医疗保险工作。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确保社会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深入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退休职工和农村贫困人口等社会特殊群体的帮助支持,逐步提高城乡贫困人口的救助标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动真情、献爱心,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良好风尚。
重视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从解决群众最迫切的需求入手,加快城乡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广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继续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文明县城、文明社区和文明村镇创建水平。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积极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组织搞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着力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确保2005年与全市基本同步实现小康目标 。
八、重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要积极促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认真宣传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积极配合搞好民族自治县单行条例的立法工作。重视有关政策的学习研究,充分利用国家赋予自治地方所特有的享受上级优惠照顾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府的扶持,加快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努力维护民族团结,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
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广泛听取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重视抓好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努力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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