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开展工作,为推动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服务;必须充分发挥政协的优势和特点,突出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选择党和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心、政协有条件做好的课题,以专门委员会为依托、政协委员为主体,多层次地开展专题调研活动,为党和政府有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必须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原则,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好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协商议政活动,组织好专题协商会,促进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人民政协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把握了时代的主题,顺应了党和人民的期待。人民政协讲作为,要从围绕中心的实践中去看待;讲成绩,要从服务大局的实效中来评判。这是衡量人民政协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度。
(四)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体。历史已经并将继续证明,革命、建设、改革最深厚的力量来自于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国各项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是人民政协固有属性的体现,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应有之义。背离了这一条,人民政协就会背离自身的性质和使命,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履行职能的实践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常怀爱民之心,常谋富民之策,常为利民之举,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好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和环境保护等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协委员是各界群众的代表人士,应当具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境界,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努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把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切实做好了,我们就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进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为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注入不竭的动力。
(五)坚持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人民政协的“三化”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保障。通过“三化”建设,使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建立起相应的规章制度,各个环节都按步骤、按程序开展,可以有效避免政协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的特点和优势。推进政协的“三化”建设,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全局出发,将人民政协的制度建设纳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总体布局加以推进,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政协章程,切实提高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成效;必须立足政协事业实践,认真分析和研究政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人民政协的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富有成效;必须注重总结经验,对实践中形成的好的做法和经验,加以归纳、提炼,上升为规范,上升为制度,更好地指导和推动人民政协工作。制度建设关系人民政协事业的长远发展。只有不断加强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人民政协事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才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六)坚持全面加强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是人民政协强基固本的重要工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政协只有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促进党派合作、突出界别特色、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加强机关建设,才能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实效,更好地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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