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量的基础上,1-5月累计完成发电量265657万kwh,连续安全运行达292天,本年已实现一个百日安全生产周期。但是,清电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企业能耗指标的异常情况,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也没有积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以致20*年1-5月供电煤耗指标大幅度上升。20*年1-5月清电公司累计完成供电煤耗424.22g/kwh,同比上升38.57g/kwh。其中1月份完成456.13g/kwh,同比上升70.63g/kwh;2月份完成444.39g/kwh,同比上升
58.13g/kwh;3月份完成417.12g/kwh,同比上升32.16g/kwh;4月份完成402.66g/kwh,同比上升16.73g/kwh;5月份完成399.31g/kwh ,同比上升13.67g/kwh。
供电煤耗如此大幅度上升是不正常的,反映了企业在能耗管理上长期存在着较多有待改进的地方:
1、清电公司领导对能耗管理不够重视。表现在:一是对集团公司下达的20*年度能耗考核指标:供电煤耗383g/kwh、综合厂用电率8.8%(中电投安生[20*年]62号文件),没有按计划分解,分月控制,也没有具体的保证措施。二是对目前供电煤耗和综合厂用电远远高于集团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没有及时组织综合分析,找出影响能耗大幅度升高的真实原因,更没有具体的解决措施。三是能耗管理上职能部门界面不清晰,责任不明确,分析不及时,措施不具体,考核不到位。
2、整体能耗管理水平低下,个别环节问题比较突出。表现在:一是思想意识、管理意识、市场意识、效益意识淡化,还没有完全摆脱旧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二是燃料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燃料管理只注重煤耗和入厂、入炉煤热值差两个指标,忽视全过程管理;数据统计人为调整,煤耗不准确,以致出现入厂、入炉煤热值差和供电煤耗值大起大落,根本不能反映机组的实际煤耗水平;煤场管理薄弱,采、制样、化验工作缺少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三是非生产用能管理观念陈旧,缺乏效益意识。非生产用能计量装置不全,无法核实真实的供热、供电负荷,只是象征性收取,无法保证全额回收,大部分都纳入煤耗计算,影响了机组煤耗水平。四是运行指标管理粗放,很多经济指标长期偏离设计值和规定值,没有组织研究解决,使得机组运行经济性较差。
(二)主要评估结论
1、在当前设备健康状况、机组运行工况和发电负荷率等条件下,机组全年平均供电煤耗应在380g
/kwh以下
(1)在不增加机组技术改造前提下,通过加强设备检修、维护和运行管理,提高机组运行指标水平和大机组发电比,减少启停次数,降低各种单耗和综合厂用电率,至少可降低供电煤耗10g/kwh。
(2)加强非生产用热、用电管理,规范与实业公司的关联关系,对非生产用热、用电做到全部收费,至少可降低供电煤耗12g/kwh。
要实现这一目标,最重要的是加强燃料全过程管理(包括入厂、入炉煤热值检验、入炉煤计量、煤场管理、燃煤的掺烧调配等),提高检验的准确性,减小热值差,保持入炉煤质相对稳定,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耗。
2、清电公司20*年1-5月供电煤耗上升原因
清电公司20*年1-5月供电煤耗累计完成值与同期比较上升了38.57g/kwh,需多耗用原煤15.52万吨。
(1)生产小指标综合影响使供电煤耗上升5.54g/kwh,多耗用原煤2.2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