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克服学习华而不实、学用“两张皮”的现象。
五是正面引导与激励措施相结合。除认真学习郑培民、牛玉孺等优秀党员外,我们还在局内开展了学习无职无权党员的先进代表——吴子桂的活动,号召广大机关干部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向先进典型学习,加强正面引导。另一方面,我们也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增强学习的内动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目前,干部职工的学习已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全局学习蔚然成风。
二、“创建”活动的几点体会
(一)“创建”活动的前提在于深化熟悉
要使“创建”活动真正扎实有效地开展,首先必须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熟悉,增强干部学习的自觉性。我们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建”活动。经过认真分析,广大机关干部普遍感到自身无论在政治素质上,还是在业务能力上,与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要求相比,都存在不小的差距,非凡是精神状态、敬业精神以及工作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着很大的差距。同时,我们也熟悉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林业事业对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知识结构的要求越来越高,“百舸争流,不进则退”,假如再不抓紧学习,就必然会被社会所淘汰。通过对这些现状的分析,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使“创建”活动的性质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创建”活动得到了全局上下的积极响应,在开展过程中也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有学习型的领导,才有学习型的机关。在创建活动中,我们始终坚持做到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切实树立起“抓学习就是抓工作,出人才就是出政绩”的观念,由局班子成员组成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制定方案,研究举措,为活动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班子成员积极更新观念,转换角色,以普通学员身份参加各项培训和考察活动,带头遵守学习制度,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
(二)“创建”活动的要害在于强化制度
学习是一项自主性的活动,更多地需要人们能够自我激励和自我约束。但人是有惰性的,在没有外界压力的情况下,人的进取心会逐渐被惰性所替代。因此,在“创建”活动中,我们始终坚持加强制度建设,为学习活动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我们印发了全局关于“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了“学习日”、周前会等一系列新的机关学习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奖励机制。规定干部职工凡是参加专科以上学历教育的,学习期间享受在职干部同等待遇,学费由单位报销2/3,报销差旅费用;对发表的各类调研文章、科研论文和林业事业的宣传报道,根据奖励或稿费,按国家、省、市、县四级分别给予5、4、3、2倍的给予奖励;各科室相关工作在市局年终目标治理考核中排名前列的,给予1000元奖励。另外对于机关干部子弟考取大专以上正规院校的,给予600元奖励。三是进一步完善约束机制。我们建立了新的有效的考评机制,即把个人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评内容,使考评由原来的“德能勤绩”扩展为“德能勤绩学”,非凡是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述职要“述学”,民主评议要“评学”,把学习成效与工资、奖金、晋级等联系起来,引导与教育干部职工不断加强学习。四是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要求各部门、各站所必须按照县局统一要求兑现奖励措施,保证活动经费。补充完善各项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各类学习科研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五是进一步形成联动机制。在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同时,大力推进建设“学习型站所”、“学习型家
庭”、“学习型干部”的活动,充分发挥每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