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就范。这样做既有害于班子团结,对自己也没有什么好处。因此,副职必须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下限不欠位的同时应上限不越位。-cnwmz.com版权所有
(三)服从不盲从。在工作中,副职当然要服从正职领导,按正职的意图办事。但是,服从并不等于盲从,当正职的决策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应给予善意的提醒,以免带来大的失误。由于各人的性格、阅历、工作方法以及熟悉事物的程度不同,工作中产生一些矛盾和分歧总是难免的。当发生分歧时,副职应冷静对待,慎重考虑,尽力找出分歧中的相近点,千万不可意气用事。假如分歧是因为把握的情况多少而得出的结论不同,这时应理解正职的苦衷,是否有难言之处,倘若分歧涉及到正误之别,就只能按组织原则办事,弄清事非,以理服人。一时弄不清的,不妨等等,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因而副职要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是自己的问题,要敢于担责,不是自己的问题,也要心平气和,冷静处理。副职要有全局观念,要自觉服从正职领导,这是因为正职在领导班子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其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全局,因而副职就必须把分管工作纳入到全局中来对待,从全局的角度来看待自己所担负工作的地位与客观要求,做到局部服从全局而不能另搞一套。
二、副职与副职的关系
副职之间是同僚关系,是“手指”之间的关系。副职之间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才能五指并拢,形成拳头,增强班子的整体合力,决不能“拳头不硬指头硬”。就如同历史上赵国的“将相和”,假如没有蔺相如的忍辱求全,退车入巷,廉颇的知错即改,负荆请罪,就不可能有赵国的强大。合则盛,分则衰,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班子,莫不如此。大多数情况下,副职不只一人,而是一个群体。他们为了共同的整体目标,工作在同一班子之中。虽有分工不同,但彼此工作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因此,当好副职,需要有全局观念;需要有协作精神;需要处理好彼此之间的关系。
(一)尊重不自傲。自己分管的工作涉及到其他副职要多些尊重。通常情况下,班子中领导成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但事物都是普遍联系的,分工只是相对的,许多工作经常是相互依存的。这一基本特性要求:副职之间要相互尊重,搞好协作,共同把工作做好。然而,现实生活中,有少数副职往往处理不好这个关系:有的副职是因为粗心大意,也有的副职不能正确对待自己,或认为排位应在前、或认为资历较老、或认为能力强、水平高,以此为自傲的本钱,放不下架子,不尊重他人,殊不知,班子中同级副职的关系是平等的,只有分工不同,而无高低之分。
分管副职的工作会涉及到其他副职是正常的,因而主动找有关同志征求意见,及时沟通,也是必要的,同级副职之间的这种相互尊重,既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方法和需要。对他人的尊重可以赢得同级相应的尊重,更有利于分管工作的开展。
(二)支持不干预。对他人分管的工作要多些理解和支持。每一个领导班子都有一至数名副职,有些同志可以同正职合作共事,却未必能处理好与同级的关系。原因固然都因人因事而异,但大多与工作关系把握失当有关。
同级副职都是在正职领导下,根据各自分工,从不同角度为一个共同目标努力工作,理应做到分工不分家、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尤其是在同级副职工作碰到困难或工作出现漏洞、失误时,应主动予以配合和支持,帮助其排忧解难,或及时予以提醒、为其拾遗补缺,而切不可事不关已,熟视无睹,更不可看笑话,说风凉话。
诚然,主动支持、帮助同级副职做好补台工作是必要的,但不能只从良好愿望出发,在方法的把握上也应有所讲究。换言之,不能使其感觉到别人会怀疑自己的工作能力,更不可在背后谈论同级副职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