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网新郊区新农村建设发言
处也需要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开展新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现在是由设施科在兼任这块工作,职能确实不是很顺。只有从机构上予以健全,从编制上予以保证,真正设立三级治理部门,才能促使农村公路建设的基础治理达到新农村建设要求。
2、“重建轻养”的状况急需在“十一五”期间得到根本改善。
(1)农村公路养护治理也要制度化。
以往农村公路的养护基本上是各自为政,有的村镇或许从来就没有还要养护的概念,重建轻养的情况相当普遍。目前,大量的农村公路因为乡镇资金、人力、物力的匮乏,有的区还有重型车辆密集等因素,缺乏有效养护,出现路况快速下降甚至严重损坏等问题。必须要要在乡镇建立养护治理专业队,制定年度养护计划,落实养护责任,才能使农村公路养护有制度、有步骤、有保障。
要做到这些,就需要有农村公路的养护治理规范。我们从去年开始,已经在各镇制定了养护治理的制度,明确了各镇养护经费的保障,明确了养护人员的数量,也在着手研究养护补贴的办法。但是这些规定和要求都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撑。在农村公路的掘路修复工作方面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我们今年制定了《某某地区区农村公路掘路修复办法》,由于没有势力的具体政策依据,显得底气不足,工
我们觉得,很需要市政局、公路处为我们制定一个统一规范的养护治理标准和治理办法,使各区县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市区两级也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资金投入。
农村公路也应该是养路费的使用范围,但是目前只有文件要求各区将不少于一定百分比的养路费支出用于农村公路建设,而养护则尚未顾及到。针对农村地区养护资金匮乏,养护治理薄弱的局面,这个投入结构需要改善。从实际情况看,“十一五”计划的前三年,建设任务还不少,但是后两年,基本上就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养护方面来了,我们希望市级财政也能制定一个关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补贴办法,支持各区县农村公路的长效治理和道路养护工作。
以上是结合某某地区区农村公路建设和治理的具体经验与实际情况,谈了一些简单的想法,由于水平有限,难免有不全面、不周到、不准确的地方,请各位领导和各区县的同行们批评指教。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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