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分析
业的过程,始终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治理”的方针,始终遵循保护文物就是对历史负责、对未来负的思想,始终遵循保护文物就是发展旅游的理念,全方位地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一是实施依法保护。在省、市的高度重视下,1998年11月30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颁发了《xx古城保护条例》,这是全国第一个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和遗产保护的省级立法,这一条例成为xx县保护古城的法律依据,成为制定县城建设规划、古城保护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和古城保护治理制度的大纲。根据《xx古城保护条例》,经山西省政府批准,xx先后出台了《xx县县城总体规划》和《xx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2年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传统建筑和历史街区保护的若干规 定》和《城市治理行政处罚权集中治理办法》;针对古城内消防设施失天不足的问题,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加强文物单位、古城区消防安全治理的规定》和《古城内电气线路改造的方案》。非凡是最近以来,以市政府文件上报省政府《xx古城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张宝顺省长亲自做出批示,梁滨副省长组织召开了专门协调会予以研究解决。所有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案的出台,使文物保护工作更具操作性,更加具体化,促进了文物保护法制化进程。近几年来,根据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坚持“修旧如旧、以存其真”的方针,xx县先后对古城内主要街道两侧的房屋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了维修,拆除了不协调建筑,有效制止了乱拆乱建和破坏性建设,保护了古城完整的风貌。二是实施古城内单位和人口搬迁工程。1998年以前,古城内有近5万常驻人口,多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聚集在古城内,人口密度比上海、北京等大城市高出十几倍,超负荷的人口密度对保护古城、治理城市及发展旅游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为减轻古城人口承载压力,xx县把古城内单位和人口搬迁作为有效保护古城的重要举措,做为市政建设的重点,持续予以推进。1997年底,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率先迁出了古城,至2004年共带动80余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搬出古城,累计投资2亿多元,直接或间接带动古城内2万多人口外迁,古城内人口减少到现在的2.7万人,为保护古城、发展旅游创造了宽松的条件。二、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并重的原则,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化发展。旅游是一种非凡的产业,发展旅游产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此过程中,xx县县委、政府在充当旅游市场建设与发展主角的同时,积极运用市场经济法则,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发展旅游,二者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大大加快了古城旅游业的快速兴起和发展壮大。一是文物景点保护实施政府主导。xx古城与其它景点、景区不同,有它的非凡性,是文化内涵性旅游城市,是以文物、文化资源为主的旅游城市。非凡是古城内,既是居住区,也是旅游区,是一个社区和景区特征皆有的混合体,因而,旅游市场治理具有不同于其它旅游胜地的非凡性。鉴于此,文物景点开发和文物保护必须以政府为主导。近几年来,县政府先后投资4000余万元,对古城墙、双林寺、日升昌、镇国寺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维修,实施了护城河、环城路、城门综合整治工程;采取股份制、合作制的形式,完成投资5000多万元,对文庙、县衙署、城隍庙实施修复,如今都开辟成为景点向游人开放,成为古城的骨干景点。二是历史街区开发吸引社会力量。为了更好地保护古城内一大批古民居、古建筑,xx县从明清街国有房产经营权转让入手,探索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发展旅游产业的路子,通过政府出政策、定规划,利用社会力量实施了明清街修复,形成了如今的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行业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