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难以准确判定关联客户经营与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致使对关联企业的贷款业务无法正确把握。调查中发现,关联企业的信息虚假主要有:一是关联企业为满足商业银行贷款条件,可以利用关联企业相互控制的特性,通
过进行关联交易来随意调节会计报表的相关数据,粉饰借款人的财务报表,使各项财务指标符合各种借贷条件。二是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投资参股,会出现资本虚增问题,可能使银行误认为公司资本厚,从而给贷款带来风险;三是关联企业客户之间相互进行担保,银行银难把握和准确界定关联企业的担保能力和担保总量,往往导致信贷风险治理失控。如_市某经贸有限公司系民营企业,企业职工总数402人,下设控股和投资的子公司5个,目前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城市信用社贷款2300万元,但由于其总公司预备进行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资金不足,在总公司贷款超比例,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采取扩大其子公司资产的方式,以其子公司的名义又办理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用于总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这样操作,绕开了银行的贷款条件,合理掩盖了贷款被挪用的事实,形成了贷款的潜在风险。(二)关联企业之间资源和利益的一致性,使商业银行对单笔贷款用途的监测流于形式,形成风险。
由于关联企业之间错综复杂的关联关系和交易行为,银行很难把握贷款的实际用途,对贷款的跟踪监测流于形式。一是关联企业集团通常是分头融资,从多个银行贷款,资金使用上则是统一高度,企业间资金相互抽调行为较为普遍,靠一个银行很难全面准确把握关联企业内部资金使用情况和单笔贷款的实际使用情况,传统的通过生产周期确定贷款期限的方式已不适应,对单笔贷款的风险控制根本无法实现;二是由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自为战,存在沟通障碍,缺乏有效地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无法适时、有效地监控产联企业贷款风险,为一些企业集团的多头贷款“垒大户”留下风险隐患,增加了银行对贷款风险治理的难度。如:_市某商业广场有限公司由某商贸有限公司和另一煤炭工业物资有限公司合伙筹建经营,三者为密切关联的重点企业,目前这三户关联企业贷款余额高达4535万元,其中三方相互担保的贷款1872万元,办理关联抵押贷款705万元,借款单位分别为三个企业,但借款用途基本上都投向了商业广场的开发,另两个企业基本处于半停产状态,但目前仍承担着2305万元的银行债务,贷款风险十分明显。
(三)关联企业相互担保,使担保措施形同虚设,增加了银行贷款风险。
目前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相互担保现象较为普遍,看似担保手续合法规范,但由于关联企业之间利益相互联系,实则掩盖了贷款风险,使银行的担保措施如同虚设,盲目扩大了银行的贷款风险,尤其是在同一银行开户的关联企业相互提供借款担保,一旦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将形成贷款的连锁风险,担保也将无也追索,直接给银行贷款带来损失。如_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某大酒店有限公司担保贷款160万元,某信用担保公司为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贷款547万元,从贷款手续看,符合银行有关规定,风险防范措施有效,但经我们调查了解,房地产公司和大酒店公司两企业的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担保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人代表为亲属关联---父子关系,这就使银行的贷款担保形同虚设,在该房地产公司发生经营危机时,导致547万元贷款形成不良,造成了较大风险隐患。
(四)关联企业财产和利益的不当转移,可以将自身所造成的经营问题转嫁于商业银行形成风险。
由于关联企业中很多存在控制和从属关系,当从属公司发生经营问题和市场风险时,控制公司很轻易运用其控制力,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