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就都昌县地税局企业所得税纳税户的所得税结构及征收方式进行了分析,发现在所有地税管辖的企业所得税户中,查帐征收比例为15,其余都为核定征收方式,而核定征收户数中又以应税所得率为主,其户数比占83。可见,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以查帐征收为少,而应税所得率方式居多。这一现象应引起税务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查帐征收户越来越少的原因
1、所有制结构变化。原来的企业以国有、集体为主,私营企业很少,国有、集体企业基本上为查帐征收户。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有、集体企业每况愈下,私营企业却日益壮大,企业的所有制结构发生变化,国有、集体企业越来越少,私营企业越来越多。就都昌来说,2006年度都昌地税有管辖权企业所得税纳税户126户,其中私营企业却有100户,占80,处于绝对优势。除了一些国家命脉相关的行业客观需要国家垄断以外,其它现存的国有、集体企业也正在逐渐被私营企业赎买,顺应经济发展的潮流,私营企业牢牢占居主导地位。而目前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私营企业基本上是小规模、技术含量低、治理模式单一,税务机关对其的治理也趋于简单的核定征收。
2、企业自身的原因。一是核算水平低。由于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原因,私营企业大多起点低,有不少是家庭作坊式的,工艺简单、粗糙,技术含量低,缺乏做大、做强、长远发展的可行策略,就免不了存在短期行为,大多财务核算要求很低,无法达到税务机关查帐征收的要求。二是成本因素制约。由于信息的快捷,市场竞争越来越剧烈,企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少,按查账征收的一套操作,除增加人员成本外,主要的还是要增加材料等费用的成本,规模小的企业总觉得有点得不偿失。三是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少数高利润行业还担心暴露了行业秘密,如初期的房地产行业,都不愿查帐征收。
3、税务机关的原因。一是核定征收简单易操作,少数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图省事,不注重引导纳税人规范帐制,健全核算。还存在极个别的为完成收入计划,有意压制的现象。二是税务机关服务存在不到位现象。具体表现在一方面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而另一方面涉税审批手续麻烦,各种税务检查重叠,企业疲于应付。
二、查帐征收户越来越少的危害。
1、制约了企业的壮大,影响了经济的发展速度。由于绝大多数税收优惠政策都是建立在查帐征收基础上的,从而许多企业由于是核定征收,造成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享受不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制约了企业的发展。而企业愈发展不起来,就愈不可能提高核算水平,这样势必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制约企业的壮大,影响经济的发展速度。
2、影响了税务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大家都知道科学化、精细化是建立在一些财务数据之上的,由于企业没有科学的财务核算,从而使得一些税务治理的财务信息无法采集,这样就更没办法有效地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的治理,纳税评估无法有效地开展,纳税评估无法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定。这样只会增大税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税务治理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阻滞了税务治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3、不利于税务治理部门的决策。由于大部分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不高或是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税源治理所采集的数据可信度差,税源治理只能停留在粗线条的水平,无法定量,从而税源的分析和猜测、税收计划的制订和分解都无法求精,不能为税务治理部门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提高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户比例的对策。
1、加强宣传。既要宣传好国家有关鼓励企业查帐征收的一系列政策,又要宣传政策落实的具体办法。税法宣传不能满足于税收政策讲解下去了,而是要考虑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