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一是高边坡明挖对植被破坏和边坡安全不利,二是施工中大量弃土、石渣会堵塞河床,三是施工中产生大量的粉尘和废水对环境的污染,四是渠道穿越耕地,将会造成耕地面积减少。这要求业主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六、存在问题和困难
我县小水电开发虽然前景可观,但在开发中或待开发仍然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县境内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很大,达到32万kw,实际可开发量较小。除去已开发的3.5万kw,近期具有开发价值和开发前景的水能资源约为7.5万kw。
(二)部分获得县人民政府出让流域开发权的业主,迟迟没有启动项目建设或启动后进度缓慢,一些业主“跑马圈河”、抢占资源,得到开发权后抱着等待观望的思想,除文家河三级站和马树河一、二级站已于2009年底完工投产试运行,清水河二级电站和炉房水库坝后电站开发项目施工进度不理想外,其他电站尚未启动。
(三)多数小水电开发的业主都是私营或个体合作,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土地、林地等的征用,由于一些农户思想认识的不到位,常常是对征用的土地、林地甚至荒山荒坡等补偿费用漫天要价,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有偿出让项目政策处理问题上的被动,从而拖延了工程建设时间,增加了工程投资。给业主开发建设造成一定影响。
(四)前期工作难度大。按有关要求,项目实施前需做好流域水力发电专项规划、水资源论证、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地质灾害危险评估、项目安全生产专题报告、项目建设核准等大量工作,这些专项工作涉及部门多,且许多项目审查审批权限在省市级,各部门审查审批的时间虽有规定,但还是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来完成,容易带来招商难和实施难。
(五)大电网对农村电力市场的高度垄断,利用电网管理的调度权对小水电采取限时、限量和限价的“三限”政策,严重损害小水电企业的利益。
(六)小水电自身管理上的问题,也制约着小水电效益的发挥。一是现代化程度低,造成市场竞争力较弱。小水电站本身规模小,现代化程度低,电量生产有限,生产成本伴随着工程造价和建设成本的逐年上涨
七、我县中小水电开发工作的建议
(一)制定合理的小水电上网电价。小水电具有地方性、政策性和准市场竞争性等特征,全国大多数省份出台了保护小型水电的电价政策,一些省份已经按厂网分开、竟价上网原则实行同网同质同价。对小水电较低的上网电价,省政府应按公用产品的定价政策,制定能维持小水电运行发展的合理电价。
(二)严格按小水电站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促进小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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