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有关行政规章几个问题
其与法律、法规、规章同等的法律地位。基于以上两个方面的原因,对于普遍性行政措施赋予一定的法律地位是必要的,但要害就是在于判定其合法性状况的标准。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1、其所规定的必须是法律、法规、规章未加具体规定的;2、其内容必须是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而不能创制权利、设定义务;3、不能与比其效力高的规范相冲突;4、人民法院适用普遍性行政措施的前提是其必须合法有效,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先对其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然后再决定是否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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