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社区矫正应该注重几个问题与建议
比分析,以便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客观公证地做出适用监禁刑或非监禁刑的决定;其次,为了更好地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建立监督机构,如建立“调解人”制度;第三,整合现有的司法所行政体系,通过司法所赋予其刑事执行方面的职能,并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行刑方面的专业化培训,逐步将其成为以执行非监禁刑为主要职责的执法机构,这是完善我国社区刑罚执行机制,实行行刑资源合理配制的便捷有效途径。第四,在具体矫正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人身危险程度的不同而给予级别处遇,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最后,让我们共同呼吁,引起共鸣,尽快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支撑问题,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及时总结,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建章立制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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