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当代中国农民面临的大环境和小环境。当代中国农民正是在这种中心政策制度的普遍歧视和基层政权(本文仅指县乡村三级,下同)的联合挤压的夹缝中谋求生存。用一个比喻来说,农民是一群绵羊,政府在大环境上把这群绵羊牢牢地围圈在农村,不准“外逃”;而在农村这个小环境里,又有一群虎视眈眈却没有套上任何缰绳的恶狼,羊群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这种比喻也许有点“骇人听闻”,但研究和分析直接控制和治理农民的县乡村三级的权力结构和运作机制,对进一步研究农民问题无疑是很有意义的。
(一)三级利益共同体的含义和特征
本文提出的三级利益共同体是一个新的概念,它是指直接与农民打交道的县乡村三级基层权力组织在与农民的博弈和互动中所结成的利益同盟。
三级利益共同体的基本特征:
地位的独立性:县乡村三级处在国家权力结构的最底层,远离中心权力中心,这种相对于中心权力的边缘性使县乡村具有自身的独立性,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天高皇帝远”。这种中心权力鞭长莫及的状况轻易放纵和滋生欺压百姓的“土皇帝”。像全国知名度极高、广为世人瞩目的大邱庄都能在现代文明社会孕育出“土皇帝”禹作敏,其他各村就很难说了。这种地理位置的边缘性和权力的底层性,决定着基层权力的独立性。对农民来说,服从基层干部的管治,就是服从中心政权的领导,但同时,基层干部的胡作非为也会损害中心政权在农民心中的威信和形象。
对象的单一性:中国是一个闻名的农民大国,70%的总人口生活在农村,三级利益共同体直接面对的就是这些数量十分庞大而又相当分散的九亿农民,农民的命运与三级利益共同体的命运紧密相连。二元社会结构使大量人才流出农村,世世代代劳动和生活在农村这个小圈了里的大都是没有文化的农民,而三级利益共同体内的干部素质也参差不齐,不少县乡村干部即使怀揣一张高学历的文凭却仍有一种横蛮无理的封建“酷吏”作风。这种治理对象的单一性,使三级利益共同体无需花费更多的工作技巧方法和提高法律道德文化素质就能解决实际问题,甚至基层干部作风的粗暴和工作方法的简单似乎更有效。
成员的本地性:三级利益共同体成员(指县乡村三级干部),绝大多数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这种成员的本地化特性,使他们十分熟悉本地的风土人情,他们在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交织而成的关
运行的封闭性:这种封闭性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二元社会结构使农民固定在农村这个狭小的圈子之内封闭性地劳动和生活;二是县乡村三级在权力运作上严格遵循着体内循环,难以与外部的大世界连成一体;三是县乡村三级共同体具有明显的排外性、排他性,所谓“地方保护主义”正是这种权力封闭运行的真实写照。
利益的一致性:县乡村三级利益共同体具有明显的利益一致性,三级利益共同体实质上也是一种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种利益的一致性通过种种目标责任制把县乡村三级紧紧地捆绑在一起,只有共同维护、巩固和遵守三级利益共同体的利益,才能确保每一级的自身利益和每一个成员的切身利益。
治理的强制性:县乡村三级利益共同体内部有着十分明确的治理制度,为确保治理的有效性,三级利益共同体通过干部的任命制和目标责任制实行层层控制和治理,下级必须顺着上级的权力棒运转,否则就会被“罚下场”。这种内部治理的严格性和强制性已经形成一种巨大的惯性,任何组织和个人几乎都无法招架和反抗。
监督的软弱性:对县乡村三级利益共同体的监督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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