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相关问题调查与建议
事业单位的养老、医疗保险虽然
经过了几年的运作,但至今尚未实施。假如这次改革仍不实行,不能形成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会直接影响到职工的切身利益,给人员分流工作和实行全员聘用制带来严重困难。⒌在我县部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存在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身份性质人员。比如,有部分毕业生被分配到乡镇差额性质的乡企发展公司和自收自支性质的基金会工作,因所在单位是差额或自收自支性质,其身份也就被定为差额或自收自支。乡企公司和基金会撤销后,虽由乡镇财政拨款开支,但身份仍为差额或自收自支,所以存在如何处置这部分人员问题。
(四)改革后应规范机构编制治理工作
⒈领导职数的核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股级干部治理的暂行规定》,从严核定领导职数。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一般为—人,人以下单位可配股级领导人,人以上单位可配股级领导—人,人以上单位可配股级领导—人。
⒉在全县实行《机构编制治理证》的制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实行机构编制治理证制度的通知》和《全市事业单位清理整顿和加快改革的实施意见》(秦字号)文件要求,配合这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在全县的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治理证》制度,重新换发新证,作为组织、机构、编制、人事和财政等部门使用编制、配备干部、招录人员、调整工资、核发经费的依据和凭证。
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任务很重且缺乏经验,市区和外县都未开展。关于人员分流问题,我们认为应该按照《秦皇岛市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和撤销单位人员分流安置试行意见》(秦政号)实施。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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