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也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和“三个代表”思想的基本要求。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必须把握好几个环节。一是必须明确新形势下不合格党员的标准,准确判别和认定不合格党员。制定不合格党员标准,既要充分考虑现实问题,又要适当涵盖新形势下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的标准要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得到绝大多数党员和群众的普遍公认。二是要改进民主评议党员的方式方法。应积极尝试新路子。如实行“两票制”评议。即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由党员评议票加上群众评议票来综合评定党员是否合格,这样可以提高评议工作的准确性。根据部门单位之间工作的关联性,还可以实行立体式评议。如机关党员由本单位支部党员和纵、横向有关联的单位党员共同评议,综合评定党员,以提高评议党员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对评议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严厉处置,做到认定一个,处置一个。处置的过程及办法必须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程序规范、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在处置工作中要注重界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的那部分党员,尽量给予他们改正提高的机会,达到处置少数,教育多数的效果。四是实施“末位审格、三评一定、诫勉谈话”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末位审格”,即把各支部测评处于最末位的党员作为重点评议对象,报上级党委进行重点审格;党(工)委根据平时把握的情况,结合深入的调查、走访、座谈,综合分析,在集体讨论研究后,形成定格意见,再报区委组织部内审,确定不合格党员的人选。坚持“三评一定”,即通过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初步排出每个党员的民主评议档次。坚持“诫勉谈话”,就是根据民主评议的结果,向被评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党员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进行组织核实后下发告诫通知书。
3、完善党员教育工作机制,增强党员队伍素质。一是要建立党的领导非凡是党的“一把手”抓党教工作的机制。这是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事实证实,哪个党组织的领导重视抓,哪个党组织的党教工作就做得好,那里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更加明显。要把“一把手”抓党教的工作列入领导责任制考评的目标之一,把能否做好本单位、本辖区内的党教工作作为衡量一个领导是否具有坚定政治立场、能否驾驭全局重要标准。二是要建立“以块为主”抓党教工作的机制。大到党委,小到党的小组,必须切实负起党教工作主抓责任,改变依靠上级抓、部门抓、条条抓的状况,并把能否抓好党教工作列入党建工作重要考评目标。三是要建立党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和完善以组织部、宣传部、纪检部门为主体成立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研究工作、定期召开党员教育经验交流会,提高对基层的指导力度,做到党员“教育、治理、监督”三位一体,逐步实现教育治理系统化。四是要建立党教工作投入机制。党员教育治理要有专项经费,并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不断改善教育条件,逐步实现党教工作现代化。五要创新党员教育方式方法。变静态教育为动态教育,变灌输式的教育为形象教育,变单一的理论教育为整体素质教育。同时,要加快电化教育和多媒体教育的发展步伐,给党员教育注入新鲜血液,提高教育的实际效果。要不断改进党内组织生活的质量,结合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努力恢复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并促进其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4、完善流动党员治理机制,扩大党管工作覆盖面。一是运用网络治理。有条件的基层党委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建立自己的党建网站。在不涉及党的秘密前提下,在网站上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提供党员教育资料等,积极引导流动党员到网站上接受教育,参与讨论,向党组织汇报在外的工作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