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评议的“成果”。
4、党员日常教育治理机制运行不科学。一是组织生活单一。在开展“三会一课”中,许多党组织往往是念念报纸或结合当前工作议一些事。组织生活会往往是走形式,不能很好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许多党员没有得到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二是教育模式的单一。在党员教育上没有考虑不同党员的年龄、文化、职业的特点,搞一锅煮。效果很一般。既使是作为党员教育的主要阵地的党校,其教育的形式也很单一,还是“老一套”。三是教育体制不科学,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党员教育方面,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各抓各的,缺乏捆绑合力,造成教育与治理、监督相脱节,因此很难实现教育上的整体效应。
二、构建党员治理机制问题的几点建议
党员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针对新形势下党员治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党员治理的新机制、新办法,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有效治理,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1、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一是实行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备案制。基层党支部对确定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没有上报备案的,不得列为发展对象。同时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察制度,杜绝临时动议现象。对于不按规定履行培养、考察程序,或对有关材料进行追记、补记的,要追究承办人的责任,并视情节予以处理。二是实行发展党员全程公示制。除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以及发展工作程序必须向群众公开外,对发展党员的全过程必须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开。将公示时段前移和后延,贯穿培养发展全过程,实行选苗、培养、考察、审批、转正五公开。三是实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凡预备发展的党员在党委审批前由党委将预备发展的党员的《入党对象考察写实薄》、《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政审等有关材料送上级党委组织部审查,主要看预备发展的党员的程序是否合法,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被认定合格后方可吸收入党。四是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对新发展党员工作实行“谁介绍谁考察,谁审批谁负责”。对因入党介绍人和考察人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真实情况,致使发展党员工作出现错误的,追究介绍人和考察人责任;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不按发展党员程序或没有进行公示的,追究党支部书记责任;对发展党员手续不全、政审不严和违反规定发展党员及党委没有按时召开党委会研究的,追究分管书记和组织委员的责任;对违反《党章》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上级党组织要按责任大小对失职者批评教育,违反党纪的要给予党纪处分。五是实行“三控一平衡”制度。即从结构上控制,从速度上控制,从程序上控制,最终实现党员发展总量平衡。控制结构。在新发展党员中,35岁以下、女党员、高中以上文化、生产一线等四项指标必须严格控制,并要逐步减少机关人员、教师队伍中的党员发展人数。控制速度。党员数的增长率应控制,使得党员数量保持适量增长,把最优秀的、最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人吸收进党内来;控制程序。试行入党积极分子全市统一培训考试发证制度、发展对象“两票制”(先由一定范围的群众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展对象入党的意愿,作为党组织的参考,再由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发展对象进行表决),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总量平衡。通过以上四项措施,逐步调减每年新发展党员数量,使党员总量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平
2、完善党员退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严厉处置不合格党员,切实疏通党员出口,确保党员队伍“吐故纳新”,不仅是党的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