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1日是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护法》的正式实施日。它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行性骚扰、禁止性别歧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等内容,非凡强化了对妇女权益保障的刚性规定和妇女自身的法律救济渠道,这为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在过去的一年里___市女性维权的情况如何?新的一年我们应该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这不仅是___市委、市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也是我市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我们对设在___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女性维权专线电话(88963838)和女性来访咨询共800余例进行了统计分析。
一、___市女性维权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统计表明,我市的女性权益的保护总体上好于全国平均水平。近年来,在市委和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妇女的社会地位有了明显的改善,妇女的独立自主意识不断增强,妇女的法律维权意识也不断提高。但是,我市女性权益保护的形势并不乐观,女性权益保护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非凡是在婚姻家庭、劳动权利、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等方面更是如此。这三类分别为351例,96例,41例,约占总数的44、12、5。进一步分析表明,我市女性维权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女性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的程度仍然偏低。在咨询的801例中,反映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的仅2例,这说明女性的参政意识较男性而言仍显得相对淡薄,在农村地区尤为明显。目前我市妇女在各行业中参与治理的数量较少,女干部任职比例低、副职多、正职少、基层女干部来源不足,女性公务员比例较低,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一问题。
2、女性婚姻家庭权利受到侵犯的问题十分突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我市女性在婚姻家庭方面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一是女性遭受家庭暴力案例明显上升,2004年为27例,2005年则上升为43例,占婚姻家庭类总数的12左右,但低于全国30的水平。二是婚外情、包二奶现象比较普遍,已成为破坏婚姻家庭稳定的“头号杀手”。在咨询离婚的203件案例中,因婚外情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有71例(男性64例,女性7例),因双方感情不合而要离婚的有35例,因男方赌博咨询离婚的有12例,因男方吸毒而离婚的有1例。三是非法同居而引发的社会问题不容忽视。女性非法同居案例达31例,年龄最大的为60多岁,最小的年仅16岁,同居时间最长的达11年,其中生育子女的有11例。在咨询非法同居的案例中,95涉及共同财产的分割,32涉及子女的抚养问题。非法同居带来的社会危害极大,它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婚姻家庭秩序,也经常为日后的违法犯罪行为埋下了隐患。
3、女性劳动权益保障不令人乐观。女性就业是妇女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尽管《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做了具体规定,但目前妇女在劳动权益方面受到的侵害仍然很严重。在96例劳动权益类纠纷中,50的女性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40女性反映单位不发、扣发和拖欠工资现象非常普遍,60的女性反映企业没有办理工伤保险。此外,在就业、再就业中存在性别歧视,一些私企和外资企业存在男女同工不同酬现象,对女职工的培训、劳动条件、工资福利等劳动权益和禁忌劳动、“四期”保护等具体措施落实不到位,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生产安全防护措施不力等问题仍然存在等等。
4、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不容忽视。在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我市农村部分地区女性拥有承包土地的比例要比男性低的多,而完全没有土地的女性的比例则比男性高出许多,与此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