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理行政执法中问题及对策
这支队伍碰到各类城市治理相对人的违法违章行为时,均可以执法主体对其进行处罚,不存在争权夺利互相推诿的问题,能够使违法行为得以迅速消除。另外城市治理相对人的违法违章行为多属综合违法行为,即一个违法行为往往涉及多个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范,任何一个专业执法队伍都难以彻底消除这一违章行为,如运输车辆沿街泼撒,它既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又损坏污染路面还影响交通秩序。这一违法行为涉及城管、市政、公安等部门,各单一执法队伍依据各自法律法规很难一下子奏效,这时集各家之能的城市治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队伍即可快捷地处理,并能迅速消除其危害,达到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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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行城市治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利于政令畅通,齐抓共管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一方面可以精简机构,七八杆枪合成一支队伍,不仅指挥有力,政令畅通,而且由于一队多能,它必然能大幅度地降低政府行政执法成本,减少因建立多个专业执法和队伍的政府行政开支,使政府能以较小的投入获得最大化和最优化的社会效益。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行政处罚权被相对集中,促使各部门步调一致,不再推诿扯皮,从而消除因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推诿扯皮而产生的行政负面影响,积极主动地改造各安闲城市治理工作中的职责。
四、实行城市治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利于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城市治理监察队伍,树立政府形象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首先保证了执法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组织应当由市政府职能部门承担,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公务员资格。这样,既符合了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把素质低、形象差的聘用人员拒绝在了城市治理监察队伍之外,保证了监察队伍的高起点、正规化建设。第二,有利于城管监察队伍的统一治理。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不仅能够统一人、财、物的治理,更重要的是能够做到对人员整体教育培训,从任务能力、政治素质、风纪仪表、组织纪律等方面统一培训,提高队伍的战斗力,树立城市治理监察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第三,查处违规违纪强硬有力,由一个主管部门进行治理完全可以避免令行禁不止的现象,对违规违纪行为可以一查到底。有了一支文明、规范、高素质的城市治理监察队伍,既为管好城市提供了队伍保障,也为树立政府形象打下坚实的基础。
城市治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尽管目前已有不少法律学家、行政治理学家和城管工作者作了深入的解说,逐步梳理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概念、性质、内容、作用、意义,对开展试点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但仍需探索更深层次的原理,非凡是要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放在公共行政治理变革的大环境中加以研究和比照,进一步理清城市治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一些要害问题,以便更好地指导实践。
目前,全国各地在城市治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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