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市政、房管等若干个职能部门。除此在具体操作中,涉及到城市治理工作的还有公安、工商等其它系统的主管部门。由此看来,从国家、省到地方上,城市治理涉及的部门也越来越多,职责交叉也越来越不清,相互扯皮也就不足为奇。如:流动摊点的整治,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都负有一定的治理责任,但面对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大家都能说出不管的理由来,最终谁也不愿管,形成城管孤军作战,使流动摊点问题才能得到很好地解决。因此,在执法中这些职能部门的队伍往往是"有利互相争"、"无利互相推"、大利大干、小利小干、无利不干,城市治理的问题也就无法根本解决。
二、重复执罚,多头收费,群众合法利益难维护由于城市治理涉及的部门众多,而各部门又拥有单独的执法队伍,造成了我国大部分城市还存在执法队伍众多,经费不足等问题。有的队伍以收费和罚款维持生计,产生了不正常的利益驱动,经常出现重复执法、以收代管、只罚不管等现象。而多头执法、重复执罚、重复暂扣物品,也极大地损害了群众的合法利益。同时,多支队伍执法也不利于监督,一旦出现越权执法、处罚错误、违规违纪的事件,市民也分不清是哪一支城管监察队伍,市民也投诉无门。即使有举报的,却无法提供具体的城管队伍名称、执法队员姓名,也给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带来很大不便。正是因为多头收费的存在,一些交过"费用"的摊主认为自己变成了"合法"的摊点,正大光明地占道经营,既影响了市容,造成市容环境脏乱差,而且也损害了城市中大多数人的权益,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
三、体制不顺、政令不通,政府工作措施难落实。为了加强市容治理,各地在市容治理方面实行了集中领导、统一规划、条块结合、分区实施的原则。城市治理的基础是区街。执法部门是政府的下设机构,但具体治理机构都在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传统的城市治理体制有两大问题:一是城市治理"条条"指挥不动"块块",因为"块块"的人、财、物都在区街政府,这样就弱化了"条条"垂直领导的作用,导致政令不通。二是"块块"治理的"无矩性",当前部分区、街政府大都把城管部门当成"钱口袋",使城管工作变了调,甚至出了轨,本该去清理马路违章摊点的城管队员却对他们收费"放水养鱼",根本不考虑违法行为的存在,只要能罚来钱就行,纵容了违法现象的滋生。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我国大部分城市出现了条条与块块不能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不利局面,政府的一条政令一道措施、往往需要开几个甚至十几个协调会,才能得到落实和执行。可以说,治理体制的不顺,直接导致了政令不通,政府的工作措施难以落实。
四、队员难以教育,执法素质低下,政府形象难树立。现代化的城市治理需要高素质的城管监察队伍。但目前,一些区、街对队员只使用不治理,不注重加强对队员的日常教育和治理,不注重队员思想素质、业务水平的提高。由于市里对非直属城管监察队伍无人、财、物的治理权,制定的一些教育、培训计划难以切实落到实处,队员缺乏统一、有效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执法水平培训,导致非直属城管监察队伍队员素质难以提高,影响了城管监察队伍整体形象的提高。区、街城管监察队伍长期在固定区域内执法,与违章当事人互相熟识,吃、拿、卡、要现象十分突出,甚至有个别城管监察队员成为违章者的保护伞,导致了违章当事人对正常的执法治理不理解、不服从,摊主和市民都无所适从,辱骂城管执法人员,埋怨政府,不但破坏了城管监察队伍的形象,政府的威信也难以树立。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熟悉问题,工作力度问题、投入问题、市民素质问题、治理队伍素质问题,但从全国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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