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这些监察人员在纠正、制止违章行为时,很少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和宣传法律法规,而是作风粗暴,动不动就毁坏物品,掀翻摊位,甚至动手打人。
二是滥用职权,执法违法。某些城管监察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违反执法程序,经常在不出示任何处罚决定和扣押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收缴摊主、店主的商品,甚至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也拿走。问卷调查显示:32.43%的人认为城管监察人员滥用职权,不依法办事。22.78%的人认为某些监察人员有贪赃枉法行为。
三是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少数城管监察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自己辖区内时常白吃白拿,或低价购买商品,有的还帮助亲朋好友谋取私利。摊主、店主如表示不满,往往会遭到报复,生意无法正常做下去。在接受问卷调查的市民中,23.17%的人认为城管监察人员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问题。
四是随意收费,任意罚款。城管监察部门受利益驱动,巧立名目,乱收费;寻找借口,乱罚款。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着监察人员的性子来,当事人如不同意,罚款额一会儿就会由几十元上升到几百元,真是罚你没商量。37.45%的人认为城管监察部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非常突出”,只有5.79%的人认为不存在“三乱”问题。 调查结果表明:40.15%的人对城管监察部门的总体评价为“较差”、“差”;“好”、“较好”只有28.19%;其他评价为“一般”。这虽然不能说代表全局情况,但局部数字即令人担忧。 城管监察部门存在的问题如此之多,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社会监督不到位。城管监察部门没有很好地实行政务公开,工作缺少透明度,非凡是对涉及经营者切身利益的工作内容,例如收费项目、处罚标准等等,没有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既便设有举报电话或举报箱,也没发挥作用。
――公仆意识不到位。一些人员没有从思想深处真正熟悉到,加强城市治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和给市民提供一个更好的生存、生活环境。因此,在行使城市治理权时,以治理者身份自居,凌驾于群众之上。
――队伍建设不到位。城管监察队伍是城管部门行使城市治理权的一支重要力量,但主管机关却很少对监察队伍进行集中教育整顿,造成某些人员思想滑坡,素质下降,从而影响了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和形象。
第二章改革现有治理体制上是治本之策
在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城市治理从总体上还处于滞后状态,没有得到更充分的熟悉,重建设、轻治理的现象客观上仍然较普遍地存在,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和城市自身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很多人民群众不满足的地方。从现象上看,城市治理的各个环节都不同程度存在一定问题。如小摊小贩随意占道经营、乱摆乱卖,车辆乱停乱放乱闯,各类广告乱拉乱挂乱贴乱写乱送
,各类违章搭建到处可见,车辆、工地、娱乐噪声扰民,工业“三废”污染和各种小炉灶烟尘污染,各类卫生状况不容乐观的小饮食店、排档,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再就业一条街等侵占道路经营,随意改变墙体结构和房屋用途,行人乱吐乱丢弃物,垃圾乱倒乱堆,公共设施被随意破坏,公共绿地和空地被侵占等等。这些现象,在全国大多数城市都不同程度存在,经常是抓一抓,好一阵,稍一放松就迅速回潮,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有些甚至成了顽症,成为困扰城市政府的难题。如占道经营问题,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每年新增占道面积已经超过了新修道路面积。主要有:一、职责不清,相互扯皮,造成城市治理任务难完成。
我国的城市治理体制不顺,治理机构在国家是建设部,到省里是建设厅,而在地方,则分成城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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