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导致建筑业营业税的流失。
(四)地税部门征管力量薄弱导致征管乏力
各地从事建筑业营业税征管的人员普遍少,办公、交通、通讯设施条件较差,面对点多面广,线长的建筑业市场,缺乏有效手段来进行征管,极度易导致税源流失。
>二、规范建筑业营业税征管应采取的对策
(一)专项治理,集中征收,重点稽查
选派一批熟悉建筑业财务、税收知识的业务能手专项从事建筑业营业税治理,搜集整理单项施工项目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建筑合同等资料;设立专门的单项施工项目税收征管台帐,从开工,施工到竣工,从税务登记到税款入库一条龙专业化治理和服务;加强对建筑业发票的专项治理,从预付工程款到工程决算一律要建立规范使用建筑业专用发票制度,坚持“以票管税”,凡是用非正式专用建筑业发票结算工程预收款或决算款的,果断从严查处;加强对建筑业营业税的专项稽查,专门制定建筑工程税收结算审查制度,规范结算审查,专项稽查要深入施工现场,全方位了解工程项目的规模、投资、预决算情况,对零星建安工程定期开展“地毯式”重点稽查,及时处理偷逃税行为。
(二)建立监控网络,实行源泉控制。
围绕建筑行业资质治理、工程开业立项治理,工程开工审批治理、工程定额治理,工程预拔治理、工程验收治理、工程审计治理,建立一个有计委、经委、城建、土地、财政、银行、审计、公安等部门参加的协税护税网络和一支优秀代征员队伍,是加强建筑业营业税有序征管的重要措施。对私人建房、装修以及其它零星建安工程实际划片治理,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的代征作用,从法律上明确基建单位负有代扣代缴的法定义务,实行源泉控管。地税部门要经常开展对代扣代缴单位的税收业务辅导和治理,建立代征税款报告制度,定期开展对代征代扣单位的检查。
(三)加强税法宣传、提高纳税意识
鉴于建安企业普遍存在纳税意识谈薄,税收财务知识溃乏的现状,应对税收窗口咨询服务进一步强化,增加这方面人、财、物的投资,选派业务素质强、思想觉悟高的税务人员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财务培训,并可向纳税人提供相关的书籍、报刊、使他们懂得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明白如何履行纳税义务,从而从根本上扭转税务机关征管中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