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纠纷以后,一家一户的农民很难与企业讨价还价。但目前我市合作经济组织发育迟缓,全市仅有专业合作社164处、专业技术协会174处,数量少,规模小,运作不规范,难以代表农民与企业进行谈判,不能有效维护农民利益,订单农业发展缺乏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是订单农业发展环境不够优越。突出表现在订单农业发展所需要的指导治理体系还不到位。从组织领导看,有的地方对订单农业的地位和作用熟悉不足,对订单农业发展支持不够,致使订单农业处于放任自流、无序发展状态。从治理服务上看,由于农民在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一旦出现违约现象,客观上需要有关部门立即介入,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但从调查情况看,违约现象发生后,大都是农民自己“孤军奋战”,有的受自身能力和经济条件限制,甚至干脆放弃法律诉讼,不愿也不会用法律武器讨回应有的公道。另外,由于目前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及检验检测体系还不健全,加之企业在谈判中居于强势地位,一旦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最终受损的往往是农民。如98年初一台商与**镇部分农民签订了1000亩荷兰豆种植合同,但收获时荷兰豆市场价格下跌,无利可图,台商便以质量达不到要求为由压级压价、拒收产品。由于没有法定的标准依据,无法裁定台商的违约责任,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三、加快发展订单农业的对策
1、要正确把握订单农业的内涵。订单农业的核心是通过契约关系,稳定交易行为,是规避市场风险、解决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之间矛盾的重要选择。但也必须明确,订单农业只是发展市场农业的一种形式。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看,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主要有三种联结形式,第一种形式是由企业完成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全过程,即常说的紧密型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农产品营销总量中占10%左右;第二种形式是由若干企业、农户分别进行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相互之间的购销关系用合同来稳定,即所谓的订单农业,在农产品营销总量中占20%左右;第三种形式是通过市场交易,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的有机联系,这种形式在农产品营销总量中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可见,订单农业虽然是发展市场农业的一种重要形式,但并不是唯一的形式。所以,一定要正确把握订单农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既不能把订单农业
的作用扩大化,不顾客观实际和条件,一味追求订单农业的发展;也不能因为当前订单农业履约率不高,就对订单农业的发展失去信心,放任自流,无所事事。要大胆探索,积极实践,正确引导,促进订单农业快速健康发展。受农业生产自身特点影响,订单农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我市订单农业的实践也证实了这一点。一些常规性农产品由于种植的普遍性,企业选择余地比较大,往往导致订单关系脆弱,造成毁约现象。而特色农业、优质农产品以及专用性比较强的农产品,因为具有特有性,合同关系相对比较稳定。因此,要把订单农业的发展重点放在名特优农产品和专用农产品生产上,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名优特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步伐,积极运用先进适用技术,高农产品的营养品质、商品品质和食用品质,满足厂商客户对不同品质、不同用途农产品的需求,以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农产品占领市场,获取订单。同时,要积极实施名牌战略。优质农产品是订单农业的前提,但优质农产品只有被市场接收、被更多的消费者认可,才能形成更多的订单。因此,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努力提高我市名优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在订单农业发展中赢得主动。
2、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是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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