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是用人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重要措施,[找文章到☆-cnwmz.com(https://)一站在手,写作无忧!]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县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虽然已经实现全员聘用,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经过近期来的调研,就事业单位聘用制存在问题和对策作出如下思考: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问题
1、思想熟悉不到位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部分事业单位对实行聘用制在熟悉上还存在误区,没有从单位生存和自身发展的高度去熟悉实行聘用制的重要性,认为聘用制不过是搞形式,“一签定终身”的现象依然存在,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职工没有产生危机感和竞争意识。一些单位的领导对手中的用人自主权不敢用,该辞退的不敢辞退,该解聘的不敢解聘,怕做恶人,不敢动真碰硬,聘用制变成一纸“形式合同”。
2、工作程序不到位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但有的单位在具体实施中进行省略,盖个章签个字就草草了事,职工的自主权、知情权得不到保障,聘用合同的补充条款也不规范,甚至出现只体现聘用单位单方面意愿的霸王条款,例如有的单位规定被聘用的女性工作人员不得怀孕。
3、聘后治理不到位
目前,用人单位仅仅把聘用作为一种辅助的、补充的形式,简单的以聘代管,没有把深化改革和加强治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竞争上岗方面,碰到上级机关组织的竞争上岗就加以重视,自身平时根本不搞竞争,考核方法流于形式,不能真实、准确的反映职工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考核结果也难以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有的单位在合同到期后,没有及时续签合同,经过统计发现很多单位首聘后就再没有续聘过,而首次聘任后续签合同的人数仅占应签合同人数的一半。
4、配套政策不到位
事业单位聘用制的相关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科学设岗是岗位治理的前提,但事业单位如何科学合理地确定岗位结构比例,缺乏明确的依据。竞争上岗缺少统一的政策规范。此外,现有的一些事业单位聘用制政策之间存在不协调甚至相互矛盾的情况,给执行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原因分析
1、聘用制法律地位尚未真正确立
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传统治理模式下,事业单位职工形成了“单位人”、“国家干部”等身份上的优越感,要转变这已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需要强有力的措施和一定的时间,而目前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的最高政策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较之企业的《劳动法》、机关的《公务员法》,显然效力不足,对事业单位建立和深化聘用制工作的促进作用也不够强。
2、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的动力不足
事业单位现行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依据单位的编制和人数进行拨付,与事业单位职能履行情况关系不大,与事业单位的效率和效益也没有什么对应关系,因此事业单位普遍缺乏推行和深化聘用制工作的动力,在用人上
3、聘用制配套改革不同步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机构体制改革、经费体制改革、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等多方面工作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聘用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