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省道路建设税收治理问题调查与建议
项目税款缴纳留有尾巴(形成欠税);三要催报催缴,将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发送到建安企业,明确税收法律责任,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主动性,对欠缴税款要及时督促,凡不按时缴纳税款的必须按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加收税收滞纳金,以防止新的欠税;四要加强协税护税,建议各地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在工程立项、开工时,由计划、财政、城建、交通等部门将工程有关信息情况传递给税务机关。对有的建设项目可直接委托当地有关部门代征税款,如零星建筑项目,装饰、装潢等,以提高征收率,保证税款的及时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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