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压力也没有目标,实际效果差别很大。
建议对策
一、完善制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目前省直管县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表面
上是扩权县(市)与省、市对接不好,沟通不好,对扩权政策不熟知,政策用得不足,不活,但实际上是缺乏相关实施细则,一些应该下放到县(市)的治理审批权限没有下放,仍需到市里办理,扩权政策执行不彻底。这就需要中心、省出台一些文件,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的权责关系,以保证强县扩权的推进力度。二、因地制宜,实施地区分类改革。就全国而言,由于各省在经济实力、地域面积、人口数量、社会关系方面差别很大,面临的问题也十分复杂,因此改革不能“一刀切”。笔者认为,可根据地区自身状况,因地制宜,实行三种改革方案:一是在已经形成区域经济中心和积极构建区域经济中心的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重点加大推进“撤县(市)建区”的力度。为构建区域经济中心,较发达的地级市也适当可扩大管辖范围,改近郊县全部或部分为市辖区,或将几个近郊县部分区域划归市辖。二是在西部面积比较大的欠发达地区,如青海、新疆等省区,在区划没有调整的情况下,仍维持目前的行政治理格局,但可向县级单位下放一些权力。三是在上述两种情况外的大部分区域,积极探索省管县的改革,条件成熟时实行从财政体制过渡到行政体制意义上的省直管县。
三、认真研究,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背景下,县级政府承担的责任重大。为了增强其发展经济和实现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县级真正成为一个“完整的政府”,省级政府应把大量的行政审批权限和经济治理权下放到县级行政单位,部分中心和省级垂直治理单位也应考虑放权,充分激发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减少和避免地方主义,为增强公共政策的有效性提供保障。
四、改善机制,取消市级资金配套。由于省辖市对自身应该承担的配套资金不能及时拨付或根本不予拨付,造成扩权县(市)财政额外支出负担加重,落实政策吃力。建议今后取消市级资金配套机制,将现在应该由省辖市配套的资金全额由省级财政直接划拨给扩权县(市)或从转移支付中增加弥补,从根本上解决部分配套资金悬空的问题。
《强县扩权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欢迎阅读强县扩权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