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范性文件备案现状存问题及对策
单位法制机构甚至无法律专业人员。因而对规范性文件
的备案多限于审查形式,实质审查难以开展。4、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形式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个别部门向市政府备案以抄报、抄送形式代替备案报告,上报材料不齐全,缺少法律依据,缺少起草说明等,给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5、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报备不平衡。从总体上看,县区政府文件报备情况好于市政府部门文件报备。县区政府由于有相对健全的政府法制机构,其报备数量明显多于市政府工作部门,且报备形式比较规范,资料齐备。市政府工作部门报备数量少,形式随意,起草说明等资料欠缺。县区政府工作部门向县区政府报备数量少,部门系统内部的备案工作量小,个别部门工作机制流于形式。
三、对策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1、提高熟悉,增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站在依法行政、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熟悉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政府法制工作重要内容,摆在应有的位置,积极采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工作,确保政令的畅通。
2、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契机,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抓好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人员及办公条件与本地、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相适应,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有机构管,有人员负责。
3、以法律业务学习为重点,继续抓好法制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针对全部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按计划、分层次、广领域、有深度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量。
4、以便利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为目的,着力健全规范性文件报备办法。严格报备时限,明确报备途径,统一报备格式。果断杜绝以抄送、抄报的形式代替备案报告的现象。做到起草、制定目的明确,法律依据充分,报备资料齐全,形式规范,保证备案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5、以监督检查为手段,督促和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做好备案工作。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对于制定出台了规范性文件而未按要求报备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于多年未出台规范性文件的,要结合实际,客观地分析,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特点和作用,着力推进工作的开展。同时,督促其建立健全备案工作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的基础工作。
《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欢迎阅读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问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