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践行“民主集中”理念
民主集中是集体领导的具体实践过程和根本保证。在科学决策的过程中,必须加强民主作风建设,养成善于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的作风,这是正确集中的前提、基础和条件。同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还要善于集中、多谋善断,避免由于集中不够、界定不清而导致该上会的问题没有上会,不该上会的却上了会的现象发生。 1、民主作风养成机制。厅党组切实把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在疏通信息渠道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建立民主议事制度保障党员的参与权、建立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保障党员的监督权等方面采取了大量有效的措施。为创造讲真话的政治环境,疏通各种民主渠道,厅党组还不断强化全体党员“在政治上一律平等”、“在党内的权利和义务上一律平等”、“在党纪面前一律平等”的意识;要求党员干部自觉克服“唯上不唯下,唯名不唯实”、形式主义、命令主义等官僚作风,解放思想,畅所欲言,使党员和组织的意愿、主张得到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
2、民主集中机制。厅党组强调,教育工作面广线长,“热点”问题集中,社会关注度高,因此,民主集中必须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实现有效的集中,避免重大问题出现决策失误。科学的集中,既不是按“一把手”的个人意志办事,而是按集体讨论后形成的正确意见办事;也不是简单地把大家的意见罗列出来,而是加以分析综合,形成客观、全面、系统的意见。实践证明,只有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同时,才能真正避免“一言堂”、“家长制”,实现正确有效的集中;只有最大程度地调动党员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培养出优良的民主作风,确保实现正确的集中。
三、创新调查研究机制,践行“个别酝酿”理念
个别酝酿是党组形成决议之前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过程,是议事、决策的必要环节,是重大问题议事程序中一个重要的补充和完善。以往在议定重大问题时,存在着普遍对“个别酝酿”重视不足的现象,针对这一情况,厅党组特别强调在议事前各班子成员要对所议事项进行深入调研,充分酝酿,以保证重大问题决策的正确性。1、事前酝酿机制。决定重大问题进行事前酝酿,有利于领导集体中各个成员有充分思考的时间和相互交换意见的空间,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厅党组指出,研究重大问题不得搞临时动议,必须由厅办公室综合整理各位厅领导提出的议题,报厅党组书记或省教育工委书记确定。议题确定后,提出议题的领导应当在厅党组(省教育工委)有关领导之间进行事前的协调,达到充分酝酿的目的。2、调查研究机制。对于拟决定的重大问题,厅党组要求每个班子成员都必须对酝酿的事项有一个基本的态度,从而促使大家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取得对问题的深入认识。厅党组强调,要提高个别酝酿的本领,应从调查研究入手,要求每个班子成员切实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求全面忌片面。在确定了酝酿事项后,就要掌握其全面情况,了解其发展过程,这样对酝酿的议题就能做到准备充分,言之有物。二是求深入忌飘浮。对酝酿的议题,要善于“一杆子插到底”,深入到议题的源头和矛盾的症结处,切忌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三是求科学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