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是富有深刻内涵的制度,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集中制能够维护党内公正,充分体现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愿望;能正确合理地处理各种矛盾关系,有效地维护党内团结;能够集中智慧,统一步调,确保决策的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历史经验证明,什么时候我们能够坚持这一原则,决策就比较正确,党就团结统一,工作就做得比较好;什么时候这个原则贯彻得不好,决策就容易失误,认识就难以统一,工作中就会发生这样那样的偏差。”(《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今年4月,教育厅被省委组织部确定为制定和推行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点单位后,厅党组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把发扬党内民主作为重点,克服以往重实体轻程序、重决策轻沟通、重结果轻约束的不足,从一项一项的具体制度和一点一滴的小处做起,抓住能有效推进重大问题议事的关键性规则予以突破,认真组织制定和实施了《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党组(省教育工委)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和《海南省教育厅厅务会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以及《海南省教育厅厅长碰头会制度》、《海南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议制度》、《全省性教育工作会议制度》等制度,在创新科学决策机制,践行民主集中理念上取得出色的成绩,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创新群众参与机制,践行“集体领导”理念
集体领导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是民主集中制的精髓,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加强集体领导最根本的就是尊重实践,走群众路线,在民主的基础上正确地集中,真正践行“集体领导”理念,提高集体领导的水平。1、多层次的群众参与机制。厅党组深刻认识到,群众是实践的主体,依靠群众的智慧,多途径、多渠道、多层次地广开言路,做到集思广益,才能使决策真正体现科学化、民主化。离开了群众的丰富实践,离开了集体智慧,集体领导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厅党组决定,凡是党组决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时,要邀请领导、专家、基层负责人和部分群众,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个别访谈,以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在关系本单位人员切身利益的问题上,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以公开求公正,不搞党组内定;部署工作、制定计划,注重听取下级组织和各所属院校的意见;制定规章制度,也力求反复征求意见。2.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机制。集体领导的核心是以民主决策的方式决定重大问题,以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个人分工的核心是以分工负责的方式执行党组的决定,处理、解决日常工作的一般问题。厅党组在实施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过程中以及重大问题决策上会前,党政“一把手”都与班子成员沟通协调,交换意见;会上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力求达成共识;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对党组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中积极执行。通过对群众参与、集体领导机制的改革、完善,保证了党组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从根本上提高了集体领导的本领。
二、创新民主作风养成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