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民主生活会。
具体要求:(1)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进行谈心,原则上每个党员领导干部谈心不少于15人(市级党员领导干部谈心原则上不少于20人),党员干部、其他公职人员谈心不少于10人。(2)开展谈心活动要敞开思想,互相提醒,互相帮助,增进了解,形成共识,做到坦诚相见,真心实意。要注重在谈心活动中解决实际问题。(3)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4)生活会上,党员干部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生活会时,要吸收群众代表参加。
3、撰写自查报告
时间安排:7天(5月1日—5月7日)。
主要方式: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都要自己动手,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自查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撰写自查报告不少于3000字)。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领导班子自查报告的撰写。
具体要求:(1)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根据自查情况以及征求到的意见撰写自查报告,重点查摆在思想观念、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2)严格审阅自查报告。党支部负责人审阅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的自查报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审阅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自查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审阅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自查报告;市委督导组组长审阅被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结合班子及个人实际不够紧密的、问题查摆不够准确的、原因剖析不够透彻的、整改措施不合实际的,要责成其认真修改。(3)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市级领导干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自查报告,要报市委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提出并反馈评价意见
时间安排:3天(5月8日—5月10日)。
主要方式:召开不同层次的民主评议大会,分别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的自查报告进行评议。民主评议后,市委督导组要根据掌握的综合情况对被督导单位党委(党组)及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并反馈评价意见;党委(党组)对所属单位及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并反馈评价意见;党支部对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提出并反馈评价意见。对民主评议不赞成票高于三分之一的,要责成其重新撰写。
具体要求:提出评价意见时,要综合分析、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反馈评价意见时,均以书面形式进行,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
5、检查验收、小结转段
时间安排:3天(5月11日—5月13日)。
主要方式:各单位自查;市委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转段动员。
具体要求:(1)各单位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形成查摆问题阶段的工作总结。(2)市委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查摆问题阶段的情况进行互查、验收。(3)召开转段动员会,对查摆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的工作作出安排。
三、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