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村整建意见
班子整建。首先要着眼于思想整顿。对“两委会”班子不团结、不协调的村,特别是去年合村并村后没有完全理顺的村,要组织召开“两委会”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班子成员存在的思想问题,消除隔阂,化解矛盾,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统一村级财务,统一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村干部能力不强、素质不高的,要加强教育培训,通过指路子、教方法,努力提高其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能力。要在思想整顿的基础上,配好村“两委会”班子,尤其是要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要采取公开选拔的办法产生。对素质差、能力弱、群众不信任、难以胜任工作的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整。三是建章立制。要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2009]17号文件)和宝市组发[2003]64号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党支部、村委会工作制度,健全村务公开和村民及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议事和决策、民主评议村干部、财务管理等民主管理制度。有村办企业的村,要认真吸取府谷爆炸案的沉痛教训,完善和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巩固提高(30天)。整建村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后,各驻村工作组要按照这次集中整建的目标要求进行自查验收。要召开领导班子会、党员干部会和群众代表会,通报整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寻找差距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要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让与会人员对集中整建活动进行民主评议。凡不满意票超过30%的,视为自查验收不合格,要继续进行整建。满意和基本满意票合计达到70%以上的,视为自查验收合格,可查漏补缺,制定巩固成果的措施和办法。自查验收工作结
&nbs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p; 四、 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对集中整建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县委将把第三批“问题村”整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安排部署、领导力量、工作机构、检查指导四落实。列入县上整建的“问题村”,县委分别从8个涉农部门各抽调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和一名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 “问题村”所在乡镇党委抽调两名科级领导、一名机关干部组成整建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乡镇党委书记担任。乡镇党委自行整建的“问题村”,乡镇党委书记担任工作组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抽调两名干部组成整建工作组。整建工作组最迟于2009年元月10日前进村开展工作。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县委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包抓“问题村”制度,为每个“问题村”确定1—2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包抓整建。包抓领导要加强经常性的检查指导,每个
问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