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存在,不能满足抵押要求和第三方担保要求也是民营企业不能获得银行贷款的重要原因。而游离于现有金融系统之外的自发性民间信用估计达到300-350亿元,约占银行贷款的4成。
在利用外资方面,温州市在全省处于落后地位。外商到温州来投资存在着不知道找谁,找谁都说了不算的问题。高昂的地价又使温州成为一个投资的价格高地,制约着大型跨国公司大项目在温州落户。利用外资的层次也不高,大多是投向技术含量不高的一般加工工业和房地产业,投向基础设施和技术含量高的行业不多。
(三)权责不明,投资体制改革不够深入
一是国有资本投资权责不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一些政府投资公司作为不独立的投资主体,存在主体不明,利益不清,政企难分,收益和风险不对称等情况,对投资项目的效益好坏,建设经营,债务偿还等不负有完全责任。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者,缺乏约束机制。因而投资积极性很高,一有机会就竭力争取上项目。
二是指挥部的模式存在建管不分,规模扩大的问题。一个工程建一个班子,抽一批人马,买一批设备,搞一个办公楼。工程一完,又各奔东西,无人负责。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管理成本较高,投资浪费较重。指挥部又派生出一些房开公司、服务公司、项目公司等,只好扩大建设规模,收取管理费养人。
(四)管理粗放,有效监督机制尚待完善
温州市投资项目管理中特别是一些政府投资项目比较普遍地存在“三超”(超规模、超投资、超标准)问题,存在一些重复建设,造成投资浪费,影响了资金的总体安排。投资项目在管理上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并联审批推行没有深入,项目建设周期过长,也影响了投资环境。工程建设中督查力度不够,一些项目在竣工验收上不规范。建设市场尚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工程招投标中存在转包及违法分包的现象,亟待采取措施予以整治。
三、创新思路,加大力度,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今后几年,是温州发展的关键时期。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大投资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以“百项千亿”工程为重点,加大投资力度
要紧紧围绕推进“一港三城”发展战略,以“大规划”带动“大建设”。今后几年的具体任务就是加快实施“百项千亿”工程计划,以计划的实施实现温州市投资总量提升和投资结构的优化。据初步估算,“百项千亿”工程中计划由地方财政性资金投入25%,向国家、部、省及相关投资公司争取35%,其余40%需面向社会,吸引民间资金投入。此外,未列入“百项千亿”工程的项目5年内也需1000多亿的民间资金投入。
(二)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招商引资
进一步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一是要着眼全局、适度超前、重兵布阵、加强前期,要改变少数人搞前期工作的局面,多投入精干力量,各部门都要大部分人投入做前期工作。二是要建立前期工作机制和责任制。三是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一港三城”战略需要,选中一批重大前期项目,做深入的前期工作。四是注意前期工作方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要与发展思路和规划相衔接,重调研和综合平衡,借用社会中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