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106.65
3 日本 28401 6.10 202.41 145.75
4 台湾 60186 12.94 116.35 60.62
6 新加坡11871 2.55 367.02 198.22
7 韩国 27128 5.83 135.11 72.57
8 欧盟 16158 3.47 408.11 234.39
注:1)本表国别/地区排位及相关数据系根据商务部《截止2003年对华投资前十五位国别/地区情况》表计算。
2)本表中的比重为各国/地区投资金额占我国合同和实际外资总额的百分比。
(二)中小企业对华投资的特点
1、从投向区域看,中小企业对华投资主要集中在我国的东部地区特别是广东、福建两省及江苏、浙江、上海和山东。据商务部统计,截止2003年,东部地区的项目数、合同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占全国总量的82.00%, 86.86%和86.27%, 并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福建、上海和山东。
台湾企业的投资主要分布在福建、广东和上海等沿海地区。
日本企业对华投资也主要集中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华南地区(广东),以东莞、深圳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及华东地区(上海),以苏州、昆山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比重为46%)。
韩国企业对华投资主要集中在我国东部地区,如山东和朝鲜族人聚集地区。2003年,韩国在该地区新设立的企业为4,572家,所占比重为92.93%;合同外资金额87.45亿美元,实际投入外资额43.16亿美元,在韩资总量中的比重分别为95.29%和96.15%。据统计,截至2003年底,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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