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投资体制改革初步思路
(三)权责不明,投资体制改革不够深入
一是国有资本投资权责不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一些政府投资公司作为不独立的投资主体,存在主体不明,利益不清,政企难分,收益和风险不对称等情况,对投资项目的效益好坏,建设经营
二是指挥部的模式存在建管不分,规模扩大的问题。一个工程建一个班子,抽一批人马,买一批设备,搞一个办公楼。工程一完,又各奔东西,无人负责。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治理成本较高,投资浪费较重。指挥部又派生出一些房开公司、服务公司、项目公司等,只好扩大建设规模,收取治理费养人。
(四)治理粗放,有效监督机制尚待完善
温州市投资项目治理中非凡是一些政府投资项目比较普遍地存在“三超”(超规模、超投资、超标准)问题,存在一些重复建设,造成投资浪费,影响了资金的总体安排。投资项目在治理上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并联审批推行没有深入,项目建设周期过长,也影响了投资环境。工程建设中督查力度不够,一些项目在竣工验收上不规范。建设市场尚需进一步完善,非凡是工程招投标中存在转包及违法分包的现象,亟待采取措施予以整治。
三、创新思路,加大力度,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今后几年,是温州发展的要害时期。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大投资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以“百项千亿”工程为重点,加大投资力度
要紧紧围绕推进“一港三城”发展战略,以“大规划”带动“大建设”。今后几年的具体任务就是加快实施“百项千亿”工程计划,以计划的实施实现温州市投资总量提升和投资结构的优化。据初步估算,“百项千亿”工程中计划由地方财政性资金投入25%,向国家、部、省及相关投资公司争取35%,其余40%需面向社会,吸引民间资金投入。此外,未列入“百项千亿”工程的项目5年内也需1000多亿的民间资金投入。
(二)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招商引资
进一步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一是要着眼全局、适度超前、重兵布阵、加强前期,要改变少数人搞前期工作的局面,多投入精干力量,各部门都要大部分人投入做前期工作。二是要建立前期工作机制和责任制。三是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一港三城”战略需要,选中一批重大前期项目,做深入的前期工作。四是注重前期工作方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要与发展思路和规划相衔接,重调研和综合平衡,借用社会中介机构的技术力量,把工作做深做透。充实重大建设项目库,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为招商引资打基础。
(三)积极引导民间投资,拓宽多元化投资渠道
要为民间投资营造一个平等、公平的投资环境,扩大企业作为独立的投资主体的投资决策权;试行经营性项目业主招标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温州市招商引资项目计划”,采用政府与民间共同投资的做法,推出几个项目试点,面向全社会进行项目业主公开招投标,吸引民间投资。建立投资载体,引导项目和资金的结合;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程序,提高效率,尽快建立民间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制度。坚持“谁投资,谁收益”的权益归属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建议由市府牵头,建立计委、财政、国资、交通、市政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温州优质国有资产存量盘活,滚动发展。
(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治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的全过程治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建立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治理体制。尽快出台《温州市政府投资治理
投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