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必须把服务发展、推动发展、支持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在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伟大事业中有所作为、有所建树。
(六)谋划推进财政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这个关键。科学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要求我们必须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勇于创新,永不停滞。财政工作今天的成就源于改革创新,明天的发展有赖于改革创新。坚持不懈地深化财政改革,是我省财政工作的好传统、好经验,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发扬,这是财政事业的活力所在、希望所在。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尽管我们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又有了新的提高,但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标准和实践本质来衡量,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通过反复调研、分析、聚焦、提炼,我们认为,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领会还不够系统和深刻。尽管我们坚持把学习科学发展观作为提高执政能力、理财能力的重要渠道,坚持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改造主观世界,但是在对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科学内涵、根本要求的领会、理解上还不够系统和深刻。特别是在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与我省省情的具体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把科学发展观的普遍真理与财政工作的特殊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把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论与破解财政问题的有效方法有机结合起来等一些方面还有差距,有时思路还不十分清晰、措施还不够有力,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距离。
(二)保障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还不够完善。这些年来,我们始终重视财政体制对于保障科学发展的根本性、长远性、稳定性作用,在全国分税制体制尚未根本调整的前提下,对我省省以下财政体制按照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要求,进行了改革和调整,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由于国家财政体制基本框架的限制,我省财政体制仍然不够完善,与科学发展的要求相比仍然有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一是财政“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依然存在。财政一方面仍然承担着一些本应由市场和社会负责的支出,另一方面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的保障还不够有力,影响了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二是省以下政府间支出责任界定还不够明晰,支出责任与财力状况不十分匹配。尽管我省省以下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试点工作已经启动,但由于中央对地方的支出责任划分仍然是粗线条的,各级政府间支出责任科学合理划分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三是转移支付还不够科学、规范。受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总体结构的影响,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般转移支付所占比重仍然较低,专项转移支付过于散和碎,影响了资金分配的公平度、合理性。四是省级财政调控能力相对较弱。20**年实施激励性财政体制以来,省级财力快速下移,省级财政多返还市县财力114亿元。这样的调整,虽然激励了市县发展,但省级财政调控能力明显下降,目前我省省级可支配财力占全省比重为17.6%,在全国排倒数第五位。省级财力比重与承担的支出责任明显不相匹配,特别是当前形势下,中央着眼于扩大内需的投资政策,要求中西部地区项目配套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使我省省级难以拿出更多资金安排与中央配套,落实积极财政政策面临很大压力。五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面临着如何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如何继续推进相对规范的分税制与统收统支加激励相结合的财政体制,如何落实省对产粮大县的财政直管等问题,需要不断加大探索和实践力度。
(三)促进科学发展的财政管理机制仍存有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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