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2.8亿元,平均每年以16%的速度递增;人均住房面积从2007年28平方米提高到现在的35平方米。
依法监管,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主要做了如下工作:一是严格基本建筑程序。二是严格市场准入请出的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三是严格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管。依法应招标工程招标率达100%。四是严格了建筑施工现场监管。工程质量优良率稳中有升,连续保持在35%以上,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
三、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领导干部形象。
一是提高防腐拒变能力。认真学习两个条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党纪条规,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清正廉洁,自觉做到政治上坚定,经济上干净,工作上实干。严格廉洁自律,做到了自尊、自爱、自省、自警和自律,既管好自己和子女家属,又管好分管的党员干部和其他同志,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松懈麻痹大意,做到警钟长鸣,做到了“手不伸,嘴不张”,认认真真办事,清清白白做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对局领导班子其他同志的要求是:各负其责,明确责任,认真抓好分管工作;恪尽职守不缺位,团结协作不越位;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二是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诚实守信,不乱拉关系,不利用职权谋私利,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不居功,不自傲,不张扬自己,艰苦奋斗、踏实进取。工作以来,我没有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没有违法违纪;没有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参加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不受礼、不送礼;没有违反规定购车、坐车;没有违反规定购买、装修办公楼;没有用公款变相出国旅游;没有用公款或利用职权之便到国家禁止的风景区旅游;执行了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和收入申报制度。
四、存在的不足
回顾过去一年多的工作,自己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不主动。如在城北新区规划建设中,没有完全领会县委、县政府的意图,导致被动应付,没有积极主动地当好参谋,在规划设计,特别是在详细规划设计中,思想不解放,超前性不够,缺乏科学性,尤其是环境保护设施的规划设计不到位,不适应时代需求,影响了城市建设的进程。如在工业园规划设计中没有真正根据县委、县政府建设工业园的意图,在进行规划设计时束手束脚,创新意识不强,规划设计没按县委、县政府的意图落实到位。有时工作欠主动,如城北安置区的建设速度太慢,没按县委、县政府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
二是对城镇规划执行监管力度不够,执法不够严。在规划建设管理中,我们虽然严格执行了“一书两证”建设,按规划进行建设,体现了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的要求。但建筑执法力度不够,片面强调执法体制不顺,对少报多建等违法违章建筑行为的查处,心太软,处理不力,只发通知,没依法处理到位;对个别在建房时随意加层,个别住宅开发区在开发过程中存在先建后报批的行为心慈手软,执法不严,处罚不到位。
三是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管不严,存在漏洞。我们只注重了公开报名增加投标企业,增加投标保证金(并规定从其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等方式来控制投标人串标、围标的行为,而没有制订一个整套的监管制度和切实可行的措施,从更深层次上下功夫,堵死监管工作存在漏洞,如评委库人员较少,充实新评委工作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对一些招标人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以不了解外地建筑企业信誉和其他情况为由排除外地企业参加投标活动的行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