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途径。今年以来,我们针对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采取规范权力运行,健全监督制约,强化监督管理。一是针对基层一些干部作风不实,容易导致计生统计数据虚假问题,加大改革计生考核办法,由以前年终考核“一锤定音”改为平时监查,半年和年终考核综合考核评估,并且加大了打假求实分值权重,对个别有意弄虚作假者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修订和完善了非农业计划内二孩生育指标审批和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的“三级申报、四级公示”和“一集中五统一”管理制度,邀请市监察局和市卫生局纪检干部参与年度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严格实行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专家、工作人员封闭式管理和专家鉴定终身负责制。全市非农业计划内二孩生育指标审批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政策标准从严掌握。三是加大对出生性别比偏高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各县(区)普遍建立了30万元的有奖举报基金,公布了有奖举报电话,加强了对有奖举报案件的查办。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推行“阳光计生”,全市103个乡(镇)和1516个村普遍设置了档次比较高的政务公开栏,对涉及群众关注的二孩指标审批、优先优惠政策资格对象确认等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通过干部作风集中整顿,进一步增强自身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自觉性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特别是在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中,自己通过认真查找、同志们帮和广泛征求意见,对照中纪委规定的6条廉洁自律纪律,从思想上深刻剖析了原因,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观念,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省市委和委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自己在严格遵守党的“四大纪律”的同时,严格遵守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制定的领导干部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并经常教育配偶和子女慎重行事,清白做人。在下基层督查考核工作时,能够做到坚持原则,公正执法,不徇私情,不受礼。
(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主动参与重点工作的监督。在拟提拔干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审核、非农业计划内二孩生育指标审批、病残儿医学鉴定和下基层督查考核等工作过程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办事程序,严格政策标准,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自身党性修养,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近几年来,自己能够坚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领导关于廉洁自律的一系列重要规定和讲话,在中心组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机关作风整改等活动中,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批评,增强廉洁意识。并坚持从加强作风建设入手,增强宗旨意识、群众观念、工作责任性、事业性,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个人主义等不良习气。